自6月份以來連頒四道清欠公告之后,近日,管理層對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再施重拳。此時,距離12月31日的清欠大限,只有兩個多月時間,清欠已經進入讀秒階段。
日前召開的中國證監會長沙清欠工作會議上透露的消息顯示,為了完成“奮戰80天,
堅決打勝清欠攻堅戰”的任務,形成清欠合力,證監會將聯合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公安部等六家部委,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文,提請地方政府積極支持清欠工作。
權威人士表示,這份文件目前正在各部委間會簽,預計很快將正式頒布。一位參會人士介紹,該文件主要在于系統建立上市公司資金占用的責任追究機制,上市公司前清后欠等行為或將不再重演。
這份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
一、國資委要求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限期解決資金占用問題,同時擬請地方政府要求轄區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提出限期解決占用問題的時間表。
目前,9家央企占用資金達到50億元,占到占用資金總額的20%以上,其中,三九集團、華源集團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存在著嚴重的資金占用問題。從上市公司占用資金的情況來看,存在著向個別企業、個別地區集中的問題。
另外,有12家國有上市公司的占用資金超過5億元,而重慶、上海、湖南、四川、福建、黑龍江等6個轄區的上市公司占款也超過15億元。
“國資委是央企背后的當家人,對公司的情況比較了解,由當家人出面協調解決,有助于引進戰略重組方,也有利于復雜問題的解決”。國資人士表示。
他認為,在清理占用資金的過程中,國資委還可以通過重組和引進戰略投資者整合旗下資產,這與證監會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夯實上市公司資產的初衷一致。
據悉,對于存在占用問題的地方政府,證監會將區分不同的情況,根據占用情況、清欠的力度和效果,對該地區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行政許可事項,采取差別對待政策,該冷淡處理的冷淡處理,該提供創新試點、綠色通道支持的提供支持,以體現“早清欠、早受益”政策。
二、對國有控股股東負責人掏空上市公司資產導致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自身陷入經營困境的責任,依法依紀進行追究,撤銷其在國有控股股東中的任職并通過國有控股股東提議上市公司罷免其董事和高管任職資格。
三、對民營控股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向銀監會通報其不誠信記錄,限制其信貸行為。
四、協調公安司法機關加大對控股股東侵占上述公司資產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
2006年初,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相繼展開,在證監會、各地政府、上市公司的多方努力之下,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根據統計資料,截至9月30日,已有309家上市公司全部完成清欠,已清欠金額合計204億元,完成清欠公司的家數已超過70%、清欠金額接近50%,清欠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由于各種原因,目前仍有102家上市公司的254億元資金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占用,清欠難度很大。
據悉,加大打擊力度將是下一步清欠工作的重點。
早在9月30日之前,證監會的稽查一局就已經連同各地證監局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占用原因、占用責任人、固定證據等做了詳細調研。
截至9月30日,已對占用方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司為19家,占用額合計58億元,存在資金占用的公司中董事高管被拘捕的有19家,占用額合計52億元。
同時,證監會還將采取對主要責任人區分情況,進行責任追究的策略:對于涉嫌侵占資金的責任人,堅決移送公安機關,按《刑法修正案(六)》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既是占用責任人又是清欠責任人的,如果清欠工作不利,也移送公安機關。
而對于清欠頗為得力的責任人,如果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務,可以根據情節減輕甚至免于處罰。(劉詩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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