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中國的房地產發展戰略,終于開始從產業政策向公共政策回歸
9月30日,是國務院九部門要求各地必須公布城市住房建設規劃,落實“國六條”的“大限”日期。
在這一天,中國房地產規模最大的三個城市,北京、上海、廣州趕上了“末班車”,同時公布了各自的“十一五”住房建設規劃。
一個星期以后,中國共產黨十六屆六中全會在北京開幕,構建“和諧社會”成為主旋律。
大眾成為供應重點
《財經時報》注意到,在這次全國各地的規劃中,面向大眾階層的中小戶型和經濟適用房成為了住房供應的重點。這表明中國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方面,邁出新的步伐。
北京的“住房建設規劃”顯示,“十一五”期間,將新增住房建筑面積約1.23億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房規模為1500萬平方米,約21萬套;用于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約47萬~60萬平方米,約1萬套。
而對經濟適用房的交易方式,北京將探索建立“內循環”的流轉模式,即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而由政府回購,并實現經濟適用房以售為主向租售結合的方向轉變。并加強對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銷售、流轉等全過程管理。此次規劃對經濟適用房的目標是,未來4年里,將經濟適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尹中立認為,這一系列措施,將使購買經濟適用房后用于投資的行為變得困難,改變以前“鳩占鵲巢”的情況。
上海市則打算在“十一五”期間使新開工住房面積達到1億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將達到總面積的70%以上——這和“國六條”的要求相吻合。
廣州“十一五”期間將建設各類住房56.24萬套,今后幾年將形成廣州住房供應的小高潮。
配套細則沒有跟上
雖然各城市都相繼公布了以面向大眾階層的“住房建設規劃”,《財經時報》注意到,這些“規劃”,都還需要配套的實施細則。有些業內人士分析后認為,新政策對市場的干預力度非常大,在制訂實施細則的時候應作詳細論證。
尹中立解釋,目前出臺的大部分都是“規劃”而不是“計劃”,“規劃往往規定原則性的大方向,實施細則往往寫入具體的計劃里。”
不宜一刀切
在此前國內的大城市“規劃”中,唯獨深圳市的“規劃”中明確寫入把“國六條”標準落實到具體單個項目中。
對于“國六條”出臺后爭論最集中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商品房總量的70%”這一條款,深圳版《細則》要求嚴格按照“單一項目”進行評定,即90平方米的戶型要占新開發具體項目的70%,而不是建設部所解釋的“十一五”期間“城市總量的70%”。
京滬惠三地則更貼近建設部的解釋,三地的“規劃”的共同之處是,“全市平衡、整體控制”后,在整個“十一五”期間內達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的目標。
業內的普遍看法是,如果不從單個項目上進行控制,而進行“全市平衡、整體控制”,在整個“十一五”期間達到目標將會更有難度。
而廣州市規劃局局長潘安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每個區域的人口容量、條件、發展目標各異,全部“一刀切”,不利于城市規劃的執行。
體現公共政策性質
在京滬惠三地規劃出臺后,中國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終于在全國落地。有業內人士認為,上個世紀住房制度改革以后,中國的房地產發展戰略,終于開始從產業政策向公共政策回歸。
標志是,在這次改革中,面向中低收入階層的政策性住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如深圳市就明確提出,規劃期內全市新增住房5700萬平方米,其中經濟適用住房20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570萬平方米。
在北京,未來五年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面積比例,也超過了12%。隨后,年度限套型、限價格的普通商品房建設計劃也將出臺。“保障類住房”將成為未來住房建設的重點。
一位業內人士這樣描述:中國的住房在走過一段歷史曲線后開始“回歸”了。但這種回歸是升華之后的回歸,中國的住房再次開始體現出了“福利”的特性。滿足城市大多數人的住房需求,將成為政策調整——具備更強的公共政策性質——的主要方向。
這和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和諧社會”目標相一致。
尹中立此前曾透露:“下一步,政府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上還將有大手筆。”但他拒絕透露“大手筆”的具體內容。(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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