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9日指出,歐盟對華皮鞋征收反傾銷稅,是對少數成員國貿易保護主義勢力的屈從,是“損人不利己”的短視行為。
這位負責人指出,歐委會在調查、裁決中違背了WTO所倡導的自由貿易、公平貿易的原則。首先,中國產品并不存在傾銷。中國鞋類產業是一個高度競爭性的產業,僅對歐盟出口的企業就達1000家以上,絕大多數是私營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這些企業不可能以低于自己成本的價格出售產品,以使自己虧損。這些企業也不存在政府給予的補貼。中國加入世貿后,已嚴格按照世貿的規定取消了各種出口補貼。2005年以來,中國皮鞋對歐出口增長較快,主要原因是歐盟對華鞋類產品實施10年的配額體制終結后,中國出口潛力得到釋放,與傾銷毫無關系。歐盟裁決中國企業存在傾銷完全是基于否定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這一前提,這是不符合中國實際的。第二,歐盟鞋類產業由于勞動力成本高、技術投資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較優勢。多年來,歐洲鞋類產業不斷向盟外轉移,就業減少,這也是國際產業轉移的一個正常現象。即使在歐盟對中國鞋實施10年配額期間,這一現象也一直存在,將這一現象歸結于中國產品的進口是立不住腳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歐盟否決絕大多數涉案企業市場經濟地位,不僅違背了歐盟在WTO項下的義務,而且也與歐盟自己的法規和判例不符。25個成員國在最終投票中,有12個成員國反對采取措施,只有9個國家支持,也說明歐盟的反傾銷裁決存在問題。
這位負責人強調,WTO成員方有權使用反傾銷措施,但反傾銷的調查和裁決應符合WTO協議的規定,不能借反傾銷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10月5日,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案終裁,中國涉案企業中除1家因獲得市場經濟待遇被征收9.7%的反傾銷稅外,其余企業均被課以16.5%的稅。反傾銷稅從10月7日起征收,為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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