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文學、音樂、舞蹈、傳統手工技藝和傳統醫藥等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今后將會獲得國家專項資金的支持,從而使中國一些珍貴的文化資源得到更好保護。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中國已設立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各地也開始啟動專項資金的申請工作。
財政部和文化部日前聯合發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提出由中央財政撥款設立專項資金,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將遵循專款專用的原則,由地方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逐級申報,單位和個人均可向當地文化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據悉,專項資金分為保護項目補助經費和組織管理經費兩大類,其中保護項目補助經費是指對國家名錄項目及其他重大項目進行保護、保存、研究、傳承等方面所發生的支出。通知指出,用于地方的保護項目補助經費將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組織管理經費是指為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正常開展所發生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普查經費、宣傳出版經費和專家咨詢經費。
中國每兩年批準并公布一次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務院今年批準文化部確定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包括518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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