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已經批復天津濱海新區進行七項外匯管理制度改革,使天津濱海新區成為中國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區域先行者。
作為中國金融制度改革與創新的搶跑者,天津在最近驟然成為焦點。9月9日,在天津召開的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與金融改革創新高峰會上,銀監會劉明康表示,國家金融企業、金融業務、金融市場和金融開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今后原則上將安排在天津濱海新區先行先試。
而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則是天津市市長戴相龍在會上公開的濱海新區近期金融改革創新四大重點之一,另三個重點包括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開展金融機構綜合經營以及創新和完善金融機構體系。
天津市市長戴相龍在會上透露,天津在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突破包括:改進外匯經常項目監管方式,改變強制結售匯制度,逐步取消核銷制度,實行居民和企業意愿結匯和自由購匯。有關人士介紹,擴大新區企業外匯收支自主權的主要舉措是,提高部分新區試點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至100%,企業可以自主決定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外匯的期限和數額。目前,其他地區的限額是以上一年度的外匯收入的80%加上外匯支出的50%來核算的。
據新華社報道,針對天津濱海新區的外匯新政還包括,擴大外匯使用,放寬人民幣購匯;通過合格投資機構,將人民幣換成外幣,擴大對外投資,并允許試點企業開辦離岸金融業務。
“這次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試點政策有七項,實際上不光是針對天津的特殊政策,也是從全國角度來考慮的,天津只是先行先試,條件成熟后會向全國推廣。”9月18日,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從監管來看,對新區試點企業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將從事前審批轉變為事后監管;試點企業在核銷方面也可不再逐筆辦理,改為總量核查。同時,新區試點企業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結售匯等可納入外匯賬戶管理系統。
該人士介紹,雖然此次出臺的政策中并沒有直接放松資本項目下外匯管制的措施,但對外商投資企業和企業員工都放寬了投資渠道。比如,規范資本流出入行為,改進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方式,將新區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不分長短期限,均按余額納入“投注差”管理。現在,其他地區的外資企業長債以發生額,短債以余額方式納入管理。
舉例來說,一家注冊資本為300萬元的外資企業,其投資規模預計為1000萬元,那么,根據“投注差”管理方式,他擁有700萬元的可借外債額度。當他借入500萬元的長債時,如果按照發生額計算,他將被扣除500萬元的可借外債額度,如果按余額計算,他可在歸還外債后重新擁有700萬元的可借外債額度。
除了對企業放寬企業的外債管理,有關部門還將第一次對個人小幅打開對外股權投資的出口。海外資本市場一直吸引著部分投資者蠢蠢欲動,但過去一直不被政策所允許,更不可購匯用于投資。現在,試點企業的員工可以按股權激勵計劃,委托境內機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來購買所屬企業相關聯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權,出售股票的外匯收入調回境內可存入銀行或結匯。
此外,天津濱海區的跨國公司還將享有更為便利的企業財務管理,可先行集中管理、運作境內外成員公司外匯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具體來說,即可以集中辦理境內關聯公司與境外關聯公司資金結算中心的進出口收付匯,并在委托貸款的法規框架下實行境內成員公司外匯頭寸集中管理;在新區設立資金中心的企業集團可開立離岸賬戶,集中管理境外成員公司外匯資金和境內成員公司境外放款;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可在核定額度內購匯向境外放款,并可辦理人民幣對外幣遠期結售匯和掉期業務。
另一個重大突破是,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方式將發生變化,允許在天津注冊并在濱海新區經營的銀行,包括農村金融合作機構總行及外資銀行分行實行結售匯綜合頭寸正負區間管理。此前,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只有正區間,不允許有負區間,即不允許出現空頭。(吳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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