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4日,香港首富李嘉誠表示,他將把個人財產的三分之一(約480億港元)捐贈出來用于慈善事業。就在2個月前,世界第二大富豪、75歲的美國投資家巴菲特簽署捐款意向書,正式決定向比爾·蓋茨夫婦創立并掌管的慈善基金會捐出其85%以上的財富——約375億美元,創下世界上個人慈善捐款額之最。至于蓋茨夫婦,目前已捐獻出了300多億美元,并且已簽署好遺囑,死后除給子女留幾百萬美元外,其余99%以上的財產都將毫無保留地捐給社會。
然而在中國內地,不少富人自己揮金如土,卻舍不得捐出點錢來做善事,這就是大多數中國富豪們的“慈善冷漠病”。那么,中國內地的富人們為什么會患“慈善冷漠病”呢
<病癥>
寧可揮霍也不愿捐贈
中國內地的富人們不愛捐款,似乎已成了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
來自中華慈善總會的統計資料表明,中國大陸富豪對慈善事業的捐贈小于15%,而他們擁有的社會財富卻在80%以上。2003年的100位福布斯中國富豪,七成沒上2004年“慈善榜”。
國內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超過1000萬家,而有過捐贈記錄的不超過10萬家,就是說,我國只有1%的企業曾經參與慈善捐贈。
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贈物資中,近80%來自海外,只有20%來自內地。
然而,人均GDP排名世界100多位的中國,卻是世界上最大的奢侈品消費市場之一:標價1188萬元的賓利轎車,在中國的銷量世界第一;從1993年起,中國取代美國,成為全球進口法國高檔葡萄酒的最大市場;中國大城市娛樂場所的豪華程度和消費水平不次于巴黎、倫敦和紐約。
他們寧可自己揮霍浪費,卻不愿捐點錢出來行善。由此看來,中國富豪們的“慈善冷漠病”實在病得不輕。
<病因一>
富豪缺乏愛心和捐贈思想
那么,富豪們的“慈善冷漠病”是怎樣生成的呢?我們可以從富豪個人和外界的因素進行探討。
從個人因素看,首先是部分富豪缺乏愛心和社會責任感。目前中國不乏富豪,但缺少富豪慈善家。不少富人的“為富不仁”,其原因就是他們缺乏足夠的社會責任感。慈善行為的物質基礎是財富,而它的感情基礎就是愛心,有愛心才能拿出金錢去幫助別人。
其次,富豪們的捐贈文化和倫理觀念有待加強和改進。傳統上,中國是一個重親情、重倫理的社會。這樣的歷史和文化氛圍,使得中國人的歷史感和傳承意識比較強,而把財產遺贈給后代,正是這種傳承文化的必然結果。
而在西方社會,越來越多的富豪認識到,給子孫留下太多的財富并非好事。美國超級富豪巴菲特就認為,給子孫留下巨額財富會使他們失去對生活的熱忱、做事的成就感,甚至喪失自尊和毅力,導致墮落。此外,西方國家的富豪大多數信教,正是在宗教鼓勵捐贈的思想影響下,慈善捐助在美國等西方國家蔚然成風。
<病因二>
善款容易“下落不明”
除了富豪們自身原因之外,社會因素也不容忽視。
部分慈善機構運作不夠透明、缺乏監督,使得公眾不信任。目前,企業和個人所捐的善款很多“下落不明”,基金會丑聞也屢見不鮮。
在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尤其是在稅收方面缺乏鼓勵引導機制也是重要原因。在西方發達國家,很多企業和富豪之所以能夠大方地為慈善事業捐贈,其中重要的一點是從避稅考慮。比如,在美國,當善款的數額超過應繳稅收的10%,可以減免10%的稅款;在中國,這個比例只有3%,而且在實際操作中并未落實。另外,美國的遺產稅、贈予稅也高額累進——當遺產在300萬美元以上時稅率高達55%。
另外,我們還缺乏慈善捐贈的氛圍和環境。2004年印度洋海嘯發生后,網易掌門人丁磊個人為災區捐了1000萬元。為此,他曾猶豫了一天,令他擔心的是,萬一人家問起,如果真心想做好事,為何不用化名?捐1000萬元是為了出風頭還是斗氣?為什么捐給外國,而不捐給受災的中國人?以后國內遭遇災情,你會捐多少……丁磊的疑慮,真切地勾勒出中國慈善捐贈的社會環境。
<藥方>
稅收調控倡導愛心觀
要治好富豪的“慈善冷漠病”,不僅需要富豪增強愛心和責任感,更需要國家政策的鼓勵和支持。
要嚴格規范各種基金會。有關部門應及早出臺政策,對慈善機構強化財務監督,杜絕慈善資金濫用和腐敗行為,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樹立慈善機構的良好形象,讓富翁和百姓都能對基金會形成起碼的信任。
還要建立健全的財稅政策機制。一是對捐助慈善事業加大免稅力度,二是用高額的遺產稅、贈與稅對資產轉移進行限制。
與此同時,還要倡導愛心觀念和正確的財富觀,形成良好的捐贈文化氛圍。讓捐贈成為一種社會風尚,喚醒富人們的社會責任感,讓“第三次分配”成為一種自愿選擇。(來源:法制周報-e法網本報評論員陳良/文吳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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