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環保總局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視頻會議上獲悉,針對上半年全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降反升的狀況,環保總局確定了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責任書考核原則,并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臺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確保實現削減目標。
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考核原則是:以排污總量控制、治污項目進度、環境質量改善為重點,實行逐級考核,考核工作要堅持“三結合”,將地方自查和國家檢查、抽查相結合管理部門考核與專家核準相結合,將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驗收考核相結合,并將結果納入干部政績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要堅持“三掛鉤”,與建設項目審批掛鉤,對沒有完成責任書要求的地方,暫停該地區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與限期治理掛鉤,對沒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產限排,對電廠還要全額追繳脫硫優惠資金;與個人獎罰掛鉤,對瞞報、謊報治污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因工作不力沒有按期完成任務的,要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指出,分解落實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是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盡快將指標分解落實到市(地)、縣,落實到排污單位,做到目標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在這里,重點強調考核問題。考核是落實目標責任制的重要保障。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把握好當前的有利時機,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要有敢為人先的闖勁,要有堅韌不拔的鉆勁,要有百折不撓的韌勁,為“十一五”環保工作開好頭、起好步。
為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污染物削減目標,今年5月份,國務院授權環保總局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華能等6家電力集團公司,簽訂了“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7月份,召開了全國水污染防治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授權環保總局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簽訂了“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至此,“十一五”規劃中主要污染物削減工作全面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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