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因何被架空?
據報道,7月22日,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束克欣建議,我國住房政策導向不能只單純地鼓勵大家買房,應倡導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
現在有一種傾向,一提到我國住房自有率高的問題,就認為公眾受置業傳統的影響,買房的觀念根深蒂固。這或許是一個因素,但絕非問題的全部。公眾選擇買房更多的是受現實條件的局限,即除了買房別無選擇,根源在于我國由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供應不足,廉租房政策被架空了。不妨先看一組報道:
中央可能在今年通過將25%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第一財經日報》3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建議,由本級財政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不低于20%的專項資金用于解決廉租房建設(《京華時報》3月14日);建設部希望能把更多的土地出讓金用于廉租房建設,至少要15%的比例(《21世紀經濟報道》5月30日);財政部會同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中的部分資金(5%左右),被納入廉租房建設資金之中(《上海證券報》7月17日)。
土地出讓金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逐漸減少,從25%一直“下跌”到“5%左右”,基本可以視為地方政府與政策制定者討價還價的結果。事實上,即便這“5%左右”的比例,也難以得到保障。建設部通報的70個地級以上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即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地方政府為何抵制廉租房政策呢?因為,倘若嚴格執行廉租房政策,將使其自身的經濟利益受損。
第一,土地出讓金被稱作地方“第二財政”,據報道,中國東部地區的一線城市目前基建資金的40%-60%來自土地出讓金,5%的比例盡管是一個討價還價后的結果,對于地方政府而言,仍然不是一個小數目。
第二,如果認真落實廉租房建設,廉租房的供應將拉低房價。據有關專家估計,廉租房與房價呈反比關系。廉租房的供給每增加5%,就會迫使房價下降3%-4%。韓國政府面對飛漲的房價,加大廉租房供應后,房價應聲而落,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而房價下跌,土地出讓金也會跟著降低,這將直接減少地方政府“第二財政”收入。
第三,與房地產有關的產業,是推動地方GDP上漲的最強勁的力量,倘若廉租房拉低房價,必然影響GDP的增長速度,在現有的干部政績考核機制下,那些認真執行廉租房政策的官員,政績可能反而會受到影響。
因而,地方政府建設廉租房的動力不足。加之現在并沒有嚴格的評估和獎勵、懲戒機制,拒不執行廉租房政策的地方得不到任何處罰,廉租房政策被懸空也是必然的。
應該認識到,廉租房比起經濟適用房更能有效地解決窮人的住房問題,因為,經濟適用房富人可以鉆空子,搶到購房的機會。但是,廉租房富人卻不容易也沒有興趣介入,因為他們是不可能與老百姓爭搶租房的機會的,富人恐怕也不愿意住在廉租房里。廉租房天然的抗投機性決定著,廉租房在房市調控中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既然廉租房既能解決窮人的租房問題,又能幫助調控房價,中央應該構建嚴厲的懲戒措施,對地方政府執行廉租房政策的效果進行評估和獎懲,以使廉租房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賈必)
倡導租房須由政府當“房東”
7月22日,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束克欣在第三屆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我國住房政策導向不能只單純地鼓勵大家買房,應調整政策導向,倡導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
束克欣的建議在各大門戶網站遭到一片質疑之聲,有人甚至尖銳地批評這種建議是“站著說話不嫌腰疼”。公眾都選擇買房,是他們天生有買房的嗜好嗎?不是。如果選擇租房,公眾到哪里去租房?政府做好當“房東”的準備了嗎?如果政府不當“房東”,完全由市場來解決租房問題,這現實嗎?要知道,在目前這個信息不對稱的市場,在這個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有著共同利益的市場,租房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甚至可能比買房更令人望而生畏。
公眾選擇買房,是被單一售房市場逼迫下的無奈選擇。“租售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是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的主導政策, 我國的政策主導思想也是如此。早在1998年,中央就要求各級政府盡快建立起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和租售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然而,迄今為止,我國大部分地方政府走的卻是只售不租的路線,如此單一的售房市場,在當今世界上極為罕見,因為這種單一的市場基礎極為脆弱,極易成為影響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隱患。這同時也是導致公眾不得不選擇買房的根源。
一個健全的住房保障體系是讓能買房的買房,能租房的租房。比如,韓國在加大住宅供應量、抑制投機性需求的同時,實施了國民廉租房建設計劃,政府投資在10年內建成100萬套廉租房,并采取有效手段確保租賃雙方信息對稱,這些舉措使韓國房價和房租雙雙下降。新加坡不僅在著名的組屋建設中堅持“小戶型、低價位”,還對低收入者提供補貼和廉租房,解決了不同人群的住房問題。就我國房市而言,政府應當眼光放遠、眼睛向下,花大力氣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房屋供應體系,引導全社會有買有租,尤其應增加廉租房的供應,并與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體制改革相配套,保證不買房者有能力租到價錢合理的房子,最終實現人人享有適合自己的住房———這才是政府的本分(《人民日報》7月17日)。
遺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意識不到自己的“本分”。今年4月,建設部通報全國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其中70個地級以上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如果沒有廉租房供應,低收入階層租房都可能租不起。最近幾年,由于房價飛漲,房租也跟著上漲,尤其是大城市,房租與房價一起上漲的速度,超出了許多人的承受能力。嚴峻的現實是,許多人不僅買不起房,也同樣租不起房———筆者所指的不是短時間的租房行為,而是指長期租房生活。
在政府這個“房東”缺位的情況下,建議公眾去租房毫無實際意義。事實上,目前,無論是買房還是租房,公眾都面臨著相關利益集團的盤剝。當務之急是,政府嚴厲調控房價,同時,加大廉租房供應量,如此,公眾才能有更多的選擇余地———無論是買房還是租房,他們的選擇都將是理性的。(周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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