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1日發布消息說,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6年8月1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暫不上調,繼續執行現行存款準備金率。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此次存款準備金率提高0.5個百分點,主要是為了加強流動性管理,抑制貨幣信貸總量過快增長,維護經濟良好的發展勢頭。
繼上月宣布上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后,此次是央行為抑制貨幣信貸過快增長勢頭的又一舉動。
此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后,中國現執行8%存款準備金率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將執行8.5%的存款準備金率。城市信用社和現執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的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從目前水平同步上調0.5個百分點。
存款準備金是金融機構按照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銀行繳存的存款,這個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存款準備金率;如果中央銀行提高存款準備金率,金融機構就要增加向中央銀行繳存的存款準備金,減少貸款的發放,全社會貨幣供應量就會相應下降,反之亦然。
為抑制貨幣信貸增長偏快,央行今年4月28日提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同時加大了公開市場操作力度。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維護貨幣信貸的平穩增長,支持擴大直接融資,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2006年以來,中國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發展,結構調整步伐有所加快,經濟效益繼續提高,總體形勢良好。但當前經濟運行中仍存在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過快、貨幣信貸投放過多、對外貿易順差過大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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