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研究改革和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問題。
會議認為,反壟斷法是保護市場競爭,防止和制止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目前,中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的一些反壟斷規定,已經不能適應中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比較系統、全面的反壟斷法,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保持中國經濟活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提供法律保障。草案從中國實際出發,借鑒國際有益經驗,規定了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對壟斷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內容。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指出,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重要載體,在推廣先進適用農業新技術和新品種、防治動植物病蟲害、搞好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民素質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適應加快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形勢,要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起以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農業科研、教育等單位和涉農企業廣泛參與、分工協作、服務到位、充滿活力的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為此,要改革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明確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承擔的公益性職能,合理設置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理順管理體制。要發展社會化農業技術服務組織,積極穩妥地將可交由市場來辦的一般技術推廣和經營性服務分離出來,鼓勵其他經濟實體依法進入農業技術服務行業和領域,參與基層經營性推廣服務實體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要加大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支持力度,保證履行公益性職能所需資金的供給。
會議強調,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事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局,各地區要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指導,完善措施,確保改革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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