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市場機制引入初次分配,是中國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大進步,但縱觀這20多年來收入分配領域出現的種種問題,與初次分配市場導向改革不到位密切相關。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資研究所副所長楊黎明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建議,在即將啟動的新一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政府應該著力奠定收入分配的市場基礎,通過市場行為來引導企業,達到合理調節貧富差距的效果,最終使弱勢群體受益。
收入分配改革迫切
《第一財經日報》:有人曾用“一次分配沒章法、二次分配沒辦法”來形容當時收入分配的狀況。10多年過去了,您認為這種狀況有沒有得到改善?
楊黎明:總的來說改善不大,比如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沒有很大的突破,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都存在很大問題,事業單位的收入更是五花八門,整個社會的收入分配秩序混亂,基本上處于無章可循的狀態。
而且,從宏觀的“大分配”體系來看,政府缺乏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通盤考慮,各個部門各管一攤,導致對最終的分配結果失去應有的調控。可以說,這20多年來,中國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進展非常有限,形成了“眼睜睜”看著收入差距不斷拉大,卻找不到有效解決途徑的局面。
用市場調節貧富差距
《第一財經日報》: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根源何在?
楊黎明:有一種錯誤的觀念一度占據了主流。它認為,實行市場經濟,政府的管理職責就要削弱。實際上,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政府對分配領域的管理不再是行政審批,而更多是如何通過市場的方法來引導收入分配的結果。
遺憾的是,在初次分配領域引入市場機制打破象征平均主義的“大鍋飯”之后,政府在奠定市場基礎以引導形成合理的分配結果上一直無所作為。這種“放任自流”的缺位是當前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重要根源。
《第一財經日報》:應該從哪些方面來強化這種市場基礎?
楊黎明: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對于壟斷行業的高工資就可以從用人制度的改革上打破這個壁壘。現在壟斷行業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是用工壟斷,人員流動非常少,基本上是行業內部流動,外面的人很難進去。如果可以建立一個公正透明的勞動力市場,并由政府部門來監管,這種行業差距也就可以得到緩解。
此外,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非常有助于弱勢勞動群體的收入提高;勞動力市場的工資指導價位和工資增長指導線雖然不是行政指令,但卻能為市場導向的企業提供參考。
還應該通過法律法規來規范分配程序,包括企業內部自主分配也必須符合這種程序。現在很多國有企業分配的隨意性比較大,甚至企業負責人的工資可以由他自己決定,這根本就不符合市場經濟國家的慣例。諸如此類都應該通過法律將之規定下來。
東部最低工資應達1000元
《第一財經日報》:“提低,保中,限高”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方向,您認為哪一項可以作為有效的切入點?
楊黎明:坦白說,“限高”并沒有什么好方法,而且人為地“限高”也沒有必要,更多的考慮應該是把收入太低的提高上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可以作為一個切入點。
《第一財經日報》:結合中國實際的收入水平,您認為最低工資標準應該定在什么范圍內?
楊黎明:盡管存在地區差距,但按照現在的生活水平和狀況,東部發達地區的最低工資應盡可能達到1000元,中西部最落后的地區、最落后的行業也不應該低于600元,這樣就可以使大部分企業職工的收入,特別是熟練操作工的工資穩定在1000~3000元這個范圍之內,這才是一個合理的收入區間。
目前初次分配面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是,在對壟斷性行業的高收入缺乏有效調控手段的同時,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又定得過低。從2005年數據來看,最低工資標準下限低至285元,上限也不過685元。這與600~1000元的區間,仍有很大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