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教育部等14部門昨日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強調各地區應貫徹落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各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最遲應在今年6月出臺具體實施意見。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劉大為近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目前大學生到基層就業,有較多傾斜政策,涉及到戶口遷移、工資標準、生活補貼、轉證定級、研究生招生等,傾斜力度前所未有。而據預計,今年會有不少于15萬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通知》還提到,各省級政府有關部門要適當控制高等學校招生增長幅度,相對穩定招生規模。
解決就業的出路在基層
劉大為說,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達413萬人,畢業人數比去年多75萬,估計今后每年增量都在60萬左右。
“去年國務院18號文,標題中就有‘大學生面向基層就業’,這表明在當前情況下,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的根本出路在于面向基層就業。”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擇業指導處處長曹殊曾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
據了解,根據今年就業的實際情況,從2005年下半年至今,中央有關部門出臺了12個政策性文件,16個省份出臺了地方性文件。而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宏觀指導思想中,就強調政府要出臺各種優惠政策,使得高校畢業生有條件到基層就業。
基層就業呼喚長效機制
“現在的根本問題,就是政府要適應當前經濟體系的要求,建立一個下基層的長效機制。”曹殊說,“比如現在很多地方的財政非常困難,畢業生去了,但是開不出工資來。那就必須用轉移支付的辦法,使他能夠生活下去。有些地方政策規定,到艱苦的地方去可以免除助學貸款,這也是一種補償。”
據教育部統計,去年全國包括地方服務基層的項目有二十幾個,目前已迅速發展到50個。而2006年國家擬安排2萬~3萬個特設崗位教師,所需資金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并以中央財政為主。其中中央財政將設立專項資金,按人均1.5萬元/年的標準,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
《通知》還說,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離校后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工作。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到各類人才和職業中介機構登記求職;有就業愿望的應屆畢業生9月1日后仍未就業的,可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和人事部門應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
《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鼓勵畢業生合理流動的政策,對用人單位跨地區聘用的高校畢業生,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簡化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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