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5月23日電 記者慎海雄、姚玉潔、馮源
從5月29日開始,日本針對進口農產品的新規定《食品中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將付諸實施。這項制度涉及了所有農業化學品的管理,范圍之廣、標準之嚴前所未有。日本是我國農產品出口第一大市場,這一新標準將大大提高我國農產品企業的出口成本。一些國家和地區也紛紛仿效日本,正在研究制訂類似標準。
面對這一殘酷的壁壘,我國農副產品出口企業受到的危害已開始顯現。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漏洞、檢測標準不完善和檢測技術滯后等不足也進一步凸顯。許多農副產品出口企業和專家緊急呼吁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共同行動,立即采取對策,應對“狼真的來了”的危機。
“世界上最苛刻的農殘比”
據悉,肯定列表制度分為“暫定標準”和“一律標準”,前者對734種農藥、獸藥及飼料添加劑設定1萬多個最大允許殘留標準;后者則對尚不屬于具體“暫定標準”的農藥、獸藥及飼料添加劑,設定0.01ppm(即0.01毫克/千克)的標準。也就是說,每100噸農產品中,化學品殘留量不允許超過1克。一旦輸日食品中殘留物含量超過這一標準,將被禁止進口或流通,堪稱“世界上最苛刻的農殘比”。
杭州天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我國重要的中華鱉出口企業。公司總經理張建人告訴記者:隨著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即將實施,我國商檢部門加強了出口活檢,平均一次檢驗費用至少1000元,相當于過去的10倍。而日本的“肯定列表”一旦實施,五花八門的農藥殘留、金屬殘留等檢驗項目將進一步出臺,國內不少農副產品出口企業很可能僅支付一項檢驗費就將被壓垮,更談不上參與國際競爭。
據張建人介紹,日本當前初步設定的進口農產品殘留物限量標準是63種2470項,“肯定列表”新增了51392個限量,涉及264類食品中的734種化學品殘留,同時禁止使用15種農藥、獸藥,這使得農產品檢測項目成倍增加。
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唐光江處長表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下每種食品、農產品涉及的殘留限量標準平均為200項,有的甚至超過400項。這一制度實施以后,檢測項目預計將增加5倍以上:如豬肉的檢測項目將從原來的25個,飆升至428個;茶葉的檢測項目將從89個增加到276個;大米則將從原來的129個檢測項目增加到579個。
而在“暫定標準”中,我國尚沒有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達492種、33418項,涉及食品、農產品262種;對同一種產品,日本暫定標準指標嚴于我國現行標準的有74種、247項。
專家認為,“肯定列表”制度反映出近年來國際貿易中的新動態,即進口國市場設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從微觀技術化向宏觀制度化層面轉變的趨勢,影響深遠。
江蘇省外經貿廳外貿處副處長周曉陽表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下的食品安全風險保護水平明顯高于日本現有的風險保護水平。而且,由于對每種產品制定的限量標準眾多,增加了全面執行的難度,這給日本執法者在執行上留出了很大的隨意性空間,從而可能對我國輸日農產品構成潛在的歧視性威脅。
另一方面,“肯定列表”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措施也存在著一些不科學之處,如對檢測結果判斷方法、限量值取平均值的問題等。本次日本大規模修訂農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其中一部分限量標準是采用多個國家殘留限量的平均值制定的。這樣的做法既不符合日本提出的制定農殘限量標準的規則,也不符合各國膳食不同攝入農藥暴露量不同的原則。
我國1/3農產品出口“頭懸利劍”
日本是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場,占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總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將大幅抬高出口技術門檻,直接影響到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對日農產品出口企業,以及主產區的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唐光江說:“肯定列表制度將不僅延長我國對日出口農產品檢驗周期,減慢通關速度,而且將大幅增加出口成本。每種農產品平均檢測項目達200項,每批檢測費用就在4萬元左右。”
周曉陽認為,“肯定列表”制度將變成更易動用的貿易壁壘工具。在這個制度實施之前,日本如想限制某國農產品對其出口,必須先制訂相關的檢測標準,之后向各WTO成員提出申請,征得所有成員相關機構審議通過后方可進行實施,前后需要大約兩年時間。但根據“肯定列表”制度,沒有參照標準的農藥殘留均可執行“一律標準”,日本可以隨時指定檢測一個我國從來沒有檢測過,同時也未重視過的農藥殘留,一旦超標便能限制進口。
呼喚農獸藥殘留可追溯體系
據悉,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第一稿公布之后,我國商務部開展了一系列應對工作。經過交涉,日本承認“肯定列表”中所設部分“暫定標準”未經風險評估,并在一些具體項目上作了讓步和調整。
業內人士認為,應對“肯定列表”,當務之急必須在我國建立健全有效的農藥、獸藥殘留監控體系,及時儲備檢測技術,提高檢測能力,改進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對出口食品農產品原料種植場、養殖場全面推行檢驗檢疫備案管理制度,要求企業建立出口食品農獸藥殘留追溯和控制體系,做到“源頭能控制、過程可追溯、質量有保證”。
首先,應縮小我國農產品安全技術標準與國際要求之間的差距,盡快出臺與國際接軌的農藥、獸藥殘留量檢測國家標準。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越來越多地將農業化學品限量標準作為技術性壁壘來使用,而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尚不健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標準。我國目前僅制訂了137種農藥的477項殘留限量標準,98種獸藥的658項殘留限量標準,還有391種農藥、155種獸藥沒有殘留檢測方法標準。
其次,必須盡快提高我國農藥、獸藥的檢測技術與設備水平。日本“肯定列表”提到的231種獸藥和飼料添加劑,我國目前現有的檢測方法僅能覆蓋到76種,其余155種目前尚未建立相應的檢測方法。2004年我國出口日本鰻魚5.31萬噸,金額6.45億美元,占當年我國出口鰻魚總量的88.7%。“肯定列表”對此開列了112項限量指標,但其中92項我國尚無限量標準。浙江省嘉興市一家大型養鰻場就因為被測出含有日方禁止的某種農藥殘留而被徹底關閉出口日本市場的大門。如今面對不斷長大而市場無人問津的鰻魚,場主欲哭無淚。
許多農產品出口大戶認為,由于“肯定列表”是進口國提出的,我們對其檢驗項目的回旋余地并不大,只能直面現實,因勢利導。當前唯一正確的選擇是趨利避害,有關部門應為農副產品出口企業營造良好的出口政策環境。如可通過出口信用保險、提供出口促進資金、實施政策性金融支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知識培訓等公共服務,促進農產品出口;并加快實施“扶優限劣”政策,讓優質農副產品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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