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一季度,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9.8%,余額10588.2億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5月16宣布,國有商業銀行重組后不良貸款率應該持續控制在5%以下。這一規定首次明確了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標準。而此前,國有商業銀行重組后僅有針對不良資產比例的要求為3%-5%,而沒有針對不良貸款率的要求。
銀監會在針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及相關監管指引中還重申,國有商業銀行財務重組后資本充足率應該持續保持在8%以上。
中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
2003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國有商業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先后批準了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以及交通銀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目前,5家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中,只有農業銀行尚未獲得政府注資。該行截至2005年底的不良貸款率為26.3%。該行正在不斷進行內部改革,努力為股份制改造創造條件。
而截至2005年底,在已經獲得政府注資并進行重組的4家銀行中,只有中國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水平沒有達到銀監會的這一新標準。中國銀行截至2005年末的不良貸款率為5.41%。該行將于6月1日在香港上市。
截至2005年末,中國建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3.84%,工商銀行為4.69%,交通銀行為2.37%。目前,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已在香港股市上市交易,工商銀行則計劃在今年下半年上市。
銀監會的新規定還重申,國有商業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時,戰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戰略投資者的股權持有期應當在3年以上;戰略投資者原則上應向銀行派出董事;商業銀行性質的戰略投資者,投資國有商業銀行不宜超過2家。
規定還稱,國有商業銀行在完成上市以后,應當密切關注可能影響市值變動的各種因素,建立爭取市值最大化的經營理念。
規定同時稱,國有商業銀行股本凈回報率在財務重組完成次年度應該達到11%,之后逐年提高至13%以上;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本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銀監會表示,新規定已經自4月24日起施行。
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布的最新權威數據,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繼續保持“雙降”,主要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2068.4億元,比年初減少127.9億元,不良貸款率8.3%,比年初下降0.6個百分點。其中,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0588.2億元,比年初減少135.2億元,不良貸款率9.8%,比年初下降0.7個百分點,首次降為一位數。(記者 郭覲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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