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發布《電力行業2005年運行分析及2006年趨勢預測》報告,指出了電力企業的經濟狀況:2005年電力全行業虧損企業1280戶,虧損額127億元,其中火力發電虧損企業數增長3.4%,虧損額增長10.1%。報告指出,從總體看來,火力發電企業在銷售收入增長19%的情況下,利潤只增長2%,虧損有所加大,應收賬款增加,負債率上升,經營狀況有所惡化。
在全面放開電煤價格的背景下,這份報告很大程度上很像是一份“電力漲價告示”:繼2005年5月1日我國首次實行煤電聯動,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上漲2.52分之后,電力行業正等待著國務院批準第二次煤電聯動方案,電價漲聲風生水起。
“電煤價格瘋漲,而電力價格不漲,成本太高?!边@幾乎是所有電力企業分析其虧損原因的第一句話。這句話傳遞的信息是:促成電力漲價是當前電力企業的第一要務,而虧損報告正是他們手中最重要的一張王牌,仿佛一切虧損皆是電價太低之故。
虧損了就漲價,而完全不必擔心市場的反映,除了壟斷霸王,恐怕無人能將其運用得如此輕松。這和壟斷權力者“薪俸低就貪污”差不多是同一個邏輯。當然,“薪俸低”常常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想搞錢”,是貪欲作祟;同理,“虧損”在鼓脹的漲價欲望慫恿下,也更像是一個意圖維持暴利的借口。
電煤漲價讓電力企業利潤降低,繼而群起要求漲價,這可以理解。但是,電力企業的虧損報告,卻不能簡單論之。首先,是否真的虧損就很成問題。最直觀的論據,是電力企業員工相對社會其他崗位的高福利、高待遇有目共睹。這和一般虧損企業工資都發不出的常態局面,可謂大異其趣。
其次需要考慮的是,如果虧損屬實,是否全是電煤漲價之過?正如專家所言,電力企業本身的市場化程度低下、員工福利過高、主輔業沒有徹底分離、企業辦社會等問題都是造成電力企業虧損的重要原因。
不知怎的,電力企業的虧損報告,很快讓我想起機關單位年終的突擊花錢——今年花得少了,明年撥的錢就少;該虧損時不虧損,被電煤漲價割掉的肥肉就補不回來。突擊花錢的得逞,是因為有一個糊涂的撥款體制和一鍋誰都想多占一點兒的公款大餐;虧損報告著眼的,則是監管者“老子”的裙帶關系和只有掏錢義務沒有反抗權利的“草包”消費者。如此想來,壟斷霸王多虧損,除了不做暴利出頭鳥、明哲保身以外,大概也是為日后漲價留了一手。
虧損是禍,這由一般企業的生存規則決定;虧損是福,則為只擁有分紅權利、不承擔虧損責任的壟斷霸王獨享。電力壟斷主要表現為進入壟斷和組織壟斷,電力所需要的巨大投資和政府嚴格的審批許可制度使一般企業難以介入;發電、輸電、配電不分,實行垂直領導的電力系統,擁有全國近50%的發電能力、絕大部分骨干輸電網和配電網。正是因為電力行業的壟斷格局,讓電力企業無懼于漲價可能帶來的消費者抵抗的風險——消費者買電只有電網公司這一個賣方,電力企業只要能入網,就不怕消費者置喙。
挾虧損以令漲價,這或許就是百億元電力虧損背后真實的自利企圖。(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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