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全球減貧事業的重要實踐者。為了完成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歷史任務,我國政府和人民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特別是自改革開放以來,組織實施了以農村貧困人口為重點的治理貧困工作,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自力更生、開發扶貧”的扶貧道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絕對貧困人口已從1978年的2.5億人下降到2005年的不足2500萬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
多年來的主要經驗和作法:一是黨中央、國務院把治理貧困當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高度重視;二是堅持開發式扶貧的方針,著重增強貧困地區自發展能力;三是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工作,1994-2000年實施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用7年時間解決8000萬貧困人口溫飽問題;四是充分尊重貧困群眾的主體地位,積極引導貧困群眾參與扶貧、依靠自身努力擺脫貧困;五是注重國際交流與合作。
到2005年底,我國農村貧困人口還有2365萬人。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歷史任務。實現目標和任務,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貧困地區。今后將堅持以往成功經驗和做法,繼續堅持開發式扶貧的基本方針,把發展作為治理貧困的主要驅動力,多渠道增加扶貧投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能力,并積極動員全社會參與扶貧,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全面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力爭到2020年幫助貧困人口基本實現小康生活。(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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