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4日電 據國土資源新聞網消息,近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通知,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特別強調要加大地質災害普查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建立完善的群測群防體系, 3年內完成全國山區丘陵區地質災害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廳(局)在現有工作基礎上,要加大普查的力度和速度,增加普查投資,打破目前普查工作進展相對緩慢、周期較長的局面,快速查明本地區的地災隱患,以便在全國地災易發區建立完善的地災群測群防體系,有針對性地開展地災預報預警工作,計劃 3年內全面完成山區丘陵區地災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監測預報工作。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汛期前組織專業人員,充分發動城市街道居委會、鄉(鎮)政府等基層組織,對本轄區威脅群眾生命安全的地災隱患點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并指導建立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制和群測群防體系。特別是已完成縣(市)地災調查與區劃的地區,要將監測、預警責任制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街道、居委會主任、鄉(鎮)長、村主任,將防災明白卡發至受威脅的每戶居民手中。對查出的大型和特大型地災隱患點要實施專業監測,建立監測檔案。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已經發布實施的國家和省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基礎上,編制和完善市級、縣級以及地災高易發區或有重大隱患點的鄉(鎮)級地災應急預案,加大對預案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應急預案的認知度,有條件的地方應在適當范圍內組織預案演練,以檢驗和校正預案的可操作性。
通知指出,要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強化管理,按時保質,繼續做好三峽庫區和其他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統籌兼顧,全面防治,加強地面沉降和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環境治理的力度。今年在長江三角洲和華北地區要分別建立、完善區域合作機制,正式啟動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提出地面沉降綜合防治聯合行動方案,使區域性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
要加大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和環境治理的力度,在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做好《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的編制工作。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大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礦山環境治理責任機制,落實治理資金和措施。
通知還要求,加大力度,嚴格評估,有效減少人為原因造成的地質災害。要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2006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實效。年內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我部將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執行情況檢查活動。(趙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