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仇琳崔清新)“就像孩子學走路,要放他下地鍛煉,他也許會摔跤,會哭會鬧,但慢慢會走好走快。”民政部基層政權司農村處處長王金華用這個比喻來形容中國基層民主的發展。
江西省永修縣燕坊鎮坪塘村就是這樣一個學習走路的“孩子”。對村民馬祖才來說,2005年10月30日是一個特殊的日子。這一天,他和妻子早早起床,從抽屜里拿出村里發的選民證,去投票站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的預選投票。
紅色的投票箱前,馬祖才和妻子投下鄭重一票,當時兩人臉上都有掩飾不住的興奮。
和馬祖才家一樣,坪塘村1285名選民都在這一天投票。預選中每個職位得票最高的前兩名將成為這一屆村委會選舉的正式候選人。村黨支部書記吳小根在選舉動員會上的說:“一定要把能辦事的選上來。”
“當我們把這個案例拿到歐洲展出時,可以看出他們很吃驚,因為他們看到了一個和他們想象中不一樣的中國。” 歐盟在中國的村務管理培訓項目主任馬衛廉告訴記者。
2005年,中國18個省區市的30萬個村委會進行了換屆選舉,占全國村委會的一半之多。換句話說,有半數的中國農民都經歷了一次選舉。
讓農民選出自己信得過的村官,是中國1988年,為了配合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而試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到199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法律的形式賦予農民直接選舉或罷免村干部的權力。
“經過了近20年的實踐,中國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基本上確立起來,農民的民主意識越來越強。”王金華評價道。
但是,王金華坦言,基層民主建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近年來,村委會選舉中出現了一些不規范現象,例如“賄選”。但要整治賄選,目前還缺少法律依據。現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什么是賄選、查處賄選的程序都沒有明確的規定,操作起來比較困難。
今年的“兩會”上,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成為一個熱點議題。“管理民主”已經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之一被列入“十一五”規劃中。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建設新農村必須要尊重農民的意愿”、“要切實加強基層民主建設”的要求。
王金華透露,目前民政部已經開始了修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調研論證和起草工作,建議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民政部管理干部學院副院長徐啟大說,目前來看,中國東部經濟發達地區農民民主意識比較強,而西部經濟落后地區相對弱些。“建設新農村,制度保障只是一方面,它更是對農村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一個綜合考驗。”
“中國的基層民主要得到真正完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徐大啟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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