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教育部的消息說,“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原則上不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
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份名為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編報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普通專升本教育的招生規模要嚴格控制在當年省屬高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的5%以內,并納入國家下達的普通本科總規模內。
對近年來招生增長過快,辦學經費投入不足,辦學條件趨于緊張的高校,通知表示,要嚴格控制其招生規模;對因辦學條件不達標被確定為“黃”牌的普通高等學校,各地、各部門必須嚴格審定其招生規模。
通知要求,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安排,要與高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和招生計劃執行等實際情況緊密掛鉤。教育部將積極擴大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的招生規模,堅決調減或停止社會需求不足、畢業生就業困難的長線(供過于求)專業的招生。
通知還指出,自2006年起,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單獨舉辦5年制高職教育;各省(區、市)5年制高職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的5%。5年制高職教育進入高等教育階段(第四年)的學生規模,應納入國家確定的各省(區、市)當年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內。各地安排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的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5%。(記者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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