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一日零時起,將有數萬名調查員、醫生、陪調員走入千家萬戶,對全國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七百三十四個縣(市、區)的約兩百六十萬人展開調查。
這是中國在一九八七年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后,再次對全國的殘疾人進行抽樣調查。
記者今天從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本次調查“殘疾標準”的修改,對殘疾類別進行了調整,殘疾類別由原來的五類,即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增加到現在的六類,將“聽力語言殘疾”分列為“聽力殘疾”和“言語殘疾”兩類,保持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所規定的殘疾類別相一致。名稱上較之第一次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也有所變化,原“精神病殘疾”改稱為“精神殘疾”,“綜合殘疾”改稱為“多重殘疾”。殘疾標準的等級也作了適當調整。
世界衛生組織于二00一年正式頒布的《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在本次調查中已經運用于本次調查。
中國人口眾多、地域遼闊,殘疾人分布不均衡,加上殘疾人調查項目多、專業技術性強,因此只能采用抽樣調查,即在全部人口中按照科學的方法隨機抽取一部分人口作為樣本,逐戶、逐人進行調查,獲得準確數據,以此推算出全部人口中各類殘疾人的數量和其他情況。
據了解,本次調查將在全國各地同時展開,一直持續到五月中下旬。
根據一九八七年的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統計,全國五類殘疾人共五千一百六十四萬人。根據推算,目前中國有六千多萬殘疾人。(記者孫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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