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公布2006年抗震防災工作要點指出,2006年,建設部將繼續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切實增強城市抗震防災能力,進一步提高村鎮抗震防災工作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 健全與完善抗震防災法制建設
通過宣傳、貫徹《房屋建筑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進一步明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各地在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環節嚴格執行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做到依法開展抗震防災工作。抓緊起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管理條例》調研工作。
(二)強化抗震防災領域的基礎性研究
強化城市抗震防災體系理論研究和工程抗震等防災領域的基礎研究,大力開發和推廣工程抗震等防災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繼續完善工程建設抗震技術標準體系,提高中國工程抗震和城市抗震防災的科技水平。包括組織大跨空間結構抗震設防審查技術要點、喀什老城區抗震對策和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政策等研究課題,爭取盡快頒布《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標準》、《村鎮綜合防災規劃標準》、《村鎮建筑抗震技術規程》等抗震防災技術標準。
(三)加強村鎮抗震防災工作
進一步研究提高村鎮建筑抗震防災能力的工作思路和對策,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制定關于村鎮建筑抗震防災的措施,推廣各地開展村鎮建筑抗震防災工作的先進經驗,組織《村鎮建筑抗震技術規程》和相應圖集的培訓,開展“村鎮農居地震安全工程”試點工作,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抗震技術,對新建農房設計與建造進行指導,使其具備一定的抗震能力,減少地震災害導致的村鎮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四)部署地震重點監視區開展抗震普查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關于“2010年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完成縣級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的要求,指導開展地震重點監視區的現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工作,通過現有房屋抗震能力普查,摸清現有建(構)筑物抗震能力底數,為舊城改造、抗震加固、抗震鑒定提供依據,為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提供基礎信息,為地震應急、震后恢復重建和城市安全防范研究提供條件。
(五)推進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工作
組織專家對部分地區抗震防災管理現狀進行調研,進一步加強對各地抗震防災規劃編制與實施的指導。頒布《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技術標準》,推進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編制的規范化、標準化,指導有關協、學會組織開展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技術標準的培訓工作,提高各地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的水平。
(六)指導城市建筑物加固改造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導各地加大投入,明確責任,確定時限,加快抗震加固工作的進度。特別是要重視對城市現有建筑和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抗震防災能力的鑒定和評估,完善鑒定標準和評估方法。
(七)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抗震防災意識
進一步加大《防震減災法》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書刊、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抗震防災知識,組織唐山地震30周年紀念活動,開展抗震防災教育,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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