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石油資源稅改革,改革的一些具體原則已經形成。這是日前從北京召開的一次石油石化經濟論壇上傳出的消息。
報道援引有關人士的話透露,石油資源稅改革將從兩方面展開,一是在征稅額度上將有所提高,二是在征收方式上將從量稅向價稅方向改革。消息人士稱,這次改革所確定的上調幅度可能較已有的征收標準翻一番。而且,石油資源稅將歸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地方“讓利”,協調中石油、中石化兩大公司與地方政府的關系。
目前課稅的標準是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這個條例規定,原油與天然氣資源稅征稅標準為:原油8-30元/噸、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公司一直按照《條例》規定的標準繳稅。
但隨著油價的走高,社會各界對于資源稅稅率偏低的質疑越來越強烈。據介紹,1993年以前中國國內原油產量大于需求,當時每噸油價只有500元,而目前原油價格已賣到2000多元一噸,是1993年的4倍多,中國也成為每年凈進口原油1億多噸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費國。雖然石油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也有所上升,但高油價已經使得石油生產的利潤迅速增長,而石油資源稅率實際已下降至6‰左右。
稅改后相關石油生產企業利潤將面臨影響,不久前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發布的研究報告得出了如是結論。但一位大型油企的人士表示,稅改對于公司業績的影響不會太大。(童穎)
中新網 200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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