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關鍵時刻,人事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對現行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接收政策進行清理,修改、取消一切不利于高校畢業生擇業的政策規定,允許高校畢業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地(市)就業。
今年是高等教育擴招后有本科畢業生的第一年。據統計,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將達212.2萬人,比去年增加67萬,增幅達46.2%。妥善解決好畢業生的就業問題,是全社會關注的一件大事。
人事部通知要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要嚴格執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力度。縣、鄉(鎮)機關,特別是基層公安、司法、工商、稅務、質檢等執法部門新增人員,應首先從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以改善基層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素質。
通知指出,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繼續做好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鍛煉工作。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引導和組織高校畢業生到社區、街道工作,以適應城市社區發展的需要。要及時了解國家重點加強和優先發展產(行)業對高校畢業生的需求情況,依托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制定優惠政策,積極引進和吸納所需的高校畢業生。
通知要求,各級人事部門要進一步拓寬渠道,制定政策,切實解決非公有制單位接收畢業生遇到的各種問題,支持和幫助非公有制單位接收所需的畢業生。要引導和幫助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支持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要協助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和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辦理報到、落戶手續,提供相關的人事代理服務,解除其后顧之憂。
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人才市場作用,針對高校畢業生的特點,組織開展專業性、行業性的供需見面會和網上洽談會,努力提高成功率。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加強不同地區間的信息溝通,加快高校畢業生需求信息數據庫建設,構建高校畢業生需求信息平臺,實現網上信息資源共享。
通知指出,各級人事部門要重視和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戶口遷轉、擇業培訓等工作。非應屆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后,政府人事部門及其所屬人才交流機構應及時為其出具相關證明,協助其辦理報到、落戶等手續。(鄒聲文)
新華網 2003-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