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南粵100多萬水庫移民喜訊盈門。從今年起,廣東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3.6億元,再用5年時間進一步解決水庫移民歷史遺留的突出問題。這是去年歲末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的《關于繼續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決議》中作出此項安排的。據廣東省水利廳移民辦透露,這一投入水平是10年前的12倍。
廣東是全國水庫移民大省,水利移民占全國總數1成多,移民問題曾被稱為“廣東水利第一難”,為此,他們開全國之先河,率先利用人大議案形式解決移民歷史難題。廣東1992-1997年開始實施《關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議案》,每年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3000萬元,5年共投入1.5億元。1998年起再用5年實施《議案》,加大了資金投入力度,共投入3億元,全省面上水庫移民的遺留問題解決得到跨越性進展。
但由于大部分水庫移民是上世紀五十、六十年代搬遷安置的,當時特定條件下造成安置上的“先天不足”,加之歷史問題的沉積,許多遺留問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全省水庫移民總體上尚屬特困群體,存在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居住條件、飲用水質和基礎設施較差等突出問題。為此,廣東省人大通過延長5年繼續實施《決議》,廣東省政府決定從2003-2007年加大對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資金投入,省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由前5年每年6000萬元增加到3.6億元,資金來源從全省銷售電量中每千瓦時提取1厘錢,其余由省財政撥款補足。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要求有關市縣政府充分負起責任,切實加大投入力度,落實好專項扶持資金。廣東省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資金使用計劃要具體到村,扶持項目的受益要落實到戶。據廣東省水利廳移民辦透露,今后5年18億元專項資金將以水庫移民安置點自然村為單位統籌考慮,集中財力重點解決住房難、缺少土地、飲用水難、基礎設施差等歷史遺留問題。(周玉芬、粵水婷)
《人民日報 . 華南新聞》 200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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