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在全國率先建立和完善了欠薪保障制度,對符合欠薪保障條件的企業欠薪予以墊付,受到廣大企業員工的歡迎。
據統計,深圳市2001年共受理欠薪案件746宗,墊付了366.7萬元,受惠的被欠薪員工約4600人。
據介紹,欠薪問題已成為深圳勞資關系的“熱點”,占深圳勞動信訪的一半以上,在勞動爭議處理中有75%涉及欠薪問題。其主要原因有:有的企業老板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拖欠、克扣員工工資,甚至逃匿和轉移財產;有的企業管理混亂,如不少建筑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既無勞動合同又無工資支付約定,一旦工程款回收不及時,隨即造成工資拖欠;不少外來工剛出校門或來自農村,法制經驗較少,不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出事后才大呼上當;有些行業如飲食、服裝等經營風險較大,欠薪問題較為常見。
為減少企業欠薪問題,深圳市勞動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預防、及時監察,收效明顯。2001年深圳市勞動部門共監察用人企業2.34萬家,涉及員工358萬人,督促企業與員工補簽勞動合同37.76萬份,追發員工工資等待遇3.1億元。深圳還重點加強了對企業經營管理和勞資人員的勞動法規培訓,同時大力提高企業一般員工運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何廣懷)
新華社 200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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