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今天在此間舉行飼料級L—賴氨酸鹽酸鹽反傾銷案產業損害裁定聽證會。據悉,本次聽證會是中國成為世貿成員后、國內舉行的首次反傾銷聽證會,也是我國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生效后舉行的第一次反傾銷聽證會。
據介紹,2001年5月13日,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大泉賴氨酸有限公司和
廣西桂元賴氨酸有限責任公司三家企業代表中國飼料級L—賴氨酸鹽酸鹽產業,提起了對原產于美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飼料級L—賴氨酸鹽酸鹽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申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經商國家經貿委,于2001年6月19日正式立案并展開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的規定,國家經貿委負責對國內產業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調查。據了解,國家經貿委新近成立的產業損害調查局隨即向中國境內相關生產企業和進口商分別發放了《國內生產者調查問卷》和《國內進口商調查問卷》,向有關外國生產商發放了《國外生產者調查問卷》,并對三家申請企業進行了實地調查,召開了申請人企業和被訴方企業意見陳述會,各方利害關系人也數次向國家經貿委提交了對本案的書面意見和陳述。
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經貿委對申請書、收回的調查問卷和實地調查結果進行了認真分析,并將考慮本次聽證會上各方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意見,嚴格遵循世貿組織規則和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其后作出公正、公平的初步裁決。
來自中國國內的申請企業及代理人,韓國、美國、印度尼西亞的被訴企業和代理人,韓國、美國駐華使館代表以及相關部委、行業的有關人士近二百人參加了聽證會。
法制日報 2002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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