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四)創先爭優,扎實推進民政行風建設。
今年,我們把民政窗口單位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與行風建設示范單位創建緊密結合起來,從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共同塑造和提升了民政為民的良好社會形象。
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卓有成效地開展了民政行風建設。規范了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青海、甘肅兩省加強了對玉樹、舟曲災區救災資金和農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管。對8個省份農村低保資金管理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山西、安徽、黑龍江省分別制定了五保供養資金、低保資金、臨時救助資金的管理辦法。規范了優撫安置事業經費撥付流程,推動了撫恤補助金社會化發放。對7個省份軍供站、優撫事業單位維修改造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開展了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向社會公布了1987-201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在全國殯葬系統開展了“講誠信、促服務、創示范”行風建設月活動。推進了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和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在民主評議行風活動中,民政系統行風建設整體水平在全國經濟和社會管理類部門、行業中位居前列,19個省份民政部門在當地政府部門評價中名列前茅。
根據民政實際貫徹中央統一部署,開展了以“真情暖人心、滿意在民政”為主題、“三亮三比三評”為載體、實現“四個明顯變化”為目標要求的民政窗口單位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目前,民政系統13.8萬個窗口單位及其234萬工作人員,正在投入爭創群眾滿意窗口、爭創優質服務品牌、爭當為民服務標兵的熱潮,初顯了創先爭優帶來的新變化、新氣象。遼寧省丹東市開展的以“四規范”(行為規范、窗口規范、服務規范、管理規范)為準則和“六要求”(宗旨意識、服務效能、精神狀態、工作作風、文明禮儀、廉潔自律)為保障的創先爭優活動,富有特色,成效顯著。同時,民政部門指導44.9萬個社會組織開展“四服務、四促進”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指導6900多個城市街道、8.7萬個城市社區開展“走千戶、訪千人”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都開創了廣泛、深入的局面,取得了加強建設、發揮作用、改進服務的明顯效果。
(五)因地制宜,繼續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
基層民政能力是落實民政職能的基礎,關系到保障民生的政策和社會管理的職能能否落到實處。長期以來,許多地方基層民政機構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經費短缺、經辦手段簡陋,與所承擔的日益繁重任務不相適應,需要按精簡、效能原則,從實際出發來解決。部里曾用典型示范、推廣經驗、個案協商等方式來推動,也曾多次進行深入調研、部門協調,爭取從中央層面有所解決。由于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中央、地方事權的劃分,很多法律法規都明確了民政事務的屬地管理原則,所以,只能更多地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引起重視、統籌解決。
今年,部里抓住貫徹中央領導批示、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編制和實施“十二五”規劃等多種機會,采取簽訂和落實部省協議、總結推廣經驗、加強監督檢查、協調相關部門等多種方式,通過出席會議、見面會談、調研指導等多種場合,積極協調爭取各級黨委、政府重視和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推動地方健全機構、增加編制、加大工作經費投入、改善辦公設施,倡導地方嘗試運用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以獎代補等新方法。
一些地方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創造性地加強了基層民政建設。近幾年來特別是今年,浙江、湖北、廣西、云南、陜西等省政府出臺了加強民政工作的文件,湖南、河南、湖北、陜西、重慶、吉林等省編制、財政、民政部門聯合發文,專門就加強基層民政和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建設制定了剛性措施。吉林、黑龍江等省發揮民政部門牽頭建設鄉鎮、街道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的職能,加強了基層民政能力配置。廣東、上海浦東新區、深圳等地積極推行聘用社工和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提高了服務效能。黑龍江、江西、湖北、陜西等省通過設置公益崗位、購買公益服務等方式增加基層民政工作力量。廣西繼續開展“民政基礎建設年”活動,推動全區所有市、縣政府出臺了規范性文件,按民政對象數量或救助資金總量的一定比例配備工作人員、安排經費預算,并配置辦公設施和交通工具,較好解決了基層民政缺人、缺錢、缺手段辦事的問題。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民政領域一些社會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亟待從法規制度上突破;一些惠民政策措施需要在落實過程中不斷規范;一些為民服務機構體制機制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創新;尤其是基層民政能力建設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