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批免费视频播放免费,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无码日韩,无码不卡免费v片在线观看,久久婷婷人人澡人人9797

中國入世承諾:關于影響貨物貿易的政策方面

2011年12月08日11:31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綜合支持量 貨物貿易 中國出口 中國紡織品 貿易政策 中國關稅 入世承諾 反傾銷協定 wto協定 中國服務

3.16 農業政策

農產品進口政策(包括關稅配額的分配)僅以商業考慮為基礎。

農業和貿易政策不對進口產品造成歧視

不遲于加入之日,不在國家或地方各級維持、采用或重新采用管理進口產品數量、質量或待遇、或者形成進口替代做法或其他非關稅措施的指導計劃或行政指導,包括那些通過國家或地方各級國營貿易企業維持的指導計劃或行政指導。

出口補貼

不遲于加入之日,對農產品不維持或不采用任何出口補貼。所有在中國的企業均依照中國的WTO義務經營,包括關于出口補貼的義務(參見減讓表第四部分,農產品限制出口補貼的承諾)。此外,國家和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將不對在中國的任何企業提供與WTO義務不一致的轉移資金或其他利益,包括補償因出口而產生的虧損。

國內支持

中國保留了在《農業協定》下對農業國內支持提供特定支持和非特定支持的權利(統稱"黃箱補貼"),此種支持的數量計入中國關于綜合支持量的計算之中。中國的綜合支持總量承諾水平列入中國減讓表第四部分第1節中。對于特定產品的支持,只要綜合支持量不超過該產品相關年份生產總值8.5%的水平,就不須削減。對于所有農產品的支持,只要綜合支持量不超過相關年份中國農業生產總值8.5%的水平,就不須削減。計算支持采用相關年份,使中國今后的農業國內支持有增長的空間。

注:《農業協定》用綜合支持量衡量"黃箱補貼"的大小,是指為支持農產品生產者而提供給特定農產品,或為支持廣大農業生產者而提供給所有農產品的年支持水平。"黃箱補貼"指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包括對種子、肥料、灌溉等農業投入品的補貼,對農產品的營銷貸款補貼等。"黃箱補貼"對農產品貿易造成扭曲,成員方須承擔約束和削減義務。

與此同時,中國還可以使用與WTO《農業協定》相符的"綠箱"國內支持,對該項補貼無數量限制。

3.17 民用航空器貿易

中國未承諾加入《民用航空器貿易協議》,但承諾在購買民用航空器時,不實施任何補償規定或其他形式的產業補償,包括具體列明類型或數量的商業機會。

3.18 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

WTO成員承諾,如原產于中國的出口產品激增對WTO成員市場造成或威脅造成擾亂時,雙方應磋商解決。如磋商中,雙方一致認為原產于中國的進口產品造成此種情況并有必要采取行動時,中國應采取行動以防止或補救此種市場擾亂。如磋商未能在收到請求后60天內達成協議,

WTO成員只能在補救沖擊所必需的限度內,對此類產品撤消減讓或限制進口。WTO成員在采取該條款時必須滿足一系列的條件和標準,并進行公告,聽取多方面的意見,如采取臨時性措施則不能超過200天等。

在中國加入之日12年后,WTO成員將完全取消此種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

3.19 紡織品和服裝

WTO成員增加配額數量

WTO成員在中國加入之日的前一日對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的進口所維持的配額,將向世貿組織紡織品監督機構("TMB")作出通知,作為適用《紡織品與服裝協定》("ATC")的配額增長的基礎水平。對于這些基礎水平,《紡織品與服裝協定》有關條款規定的增長率的增長應自中國加入之日起酌情適用。

注:《紡織品與服裝協定》規定:WTO成員應自1995年1月1日起在10年過渡期內分四階段取消進口配額限制。在過渡期內,對尚未取消配額限制的產品,要逐步放寬限制,增加配額數量。具體做法是以《多種纖維協議》達成的雙邊協議中的現行配額數量為基礎,從1995年1月1日起,通過提高配額年增長率的方式,逐年增加配額數量。

WTO成員對中國紡織品和服裝的特殊保障條款

WTO成員對原產于中國的紡織品和服裝可采取臨時限制措施。在2005至2008年,如中國的某一類紡織品對WTO成員市場造成"市場擾亂",WTO成員可臨時實行限制,但4年內對一種產品只能用一次,一次只能持續一年,不能重復使用。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WTO成員不能對紡織品同時使用特別保障條款和紡織品保障條款,在2008年之后,對紡織品適用特別保障條款。

特殊保障條款項下的磋商解決程序如下:

(A)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員方,應請求與中國進行磋商。中國將在收到請求后30天內與之進行磋商。雙方在收到此種請求后90天內,盡一切努力就解決辦法達成協議,除非雙方同意延長該期限;

(B)在收到磋商請求后,中國同意將對這些磋商所涉及的一個或多個類別的紡織品或紡織制成品的裝運數量,控制在不超過提出磋商請求的當月前的最近14個月中前12個月進入該成員數量的7.5%(羊毛產品類別為6%)的水平;

(C)如在90天磋商期內,未能達成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則磋商將繼續進行。提出磋商請求的成員可繼續對磋商涉及的一個或多個類別的紡織品或紡織制成品實行限制,此類限制將自提出磋商請求之日起至提出磋商請求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限有效,或如果提出請求時該年只余3個月或更少的時間,則在提出磋商請求后12個月結束的期限有效。

3.20 WTO成員對中國保留的歧視性非關稅措施

歐盟、阿根廷、匈牙利、墨西哥、波蘭、斯洛伐克、土耳其等成員認為中國目前的外貿制度還未完全符合WTO義務,在中國入世后不能立即取消對中國出口貨物維持的數量限制、反傾銷措施、保障措施等非關稅措施。這些針對中國出口貨物維持的,且與《WTO協定》不一致的非關稅措施被列入議定書附件7,將在中國加入WTO后5至6年內逐步取消。如歐盟對中國鞋、陶瓷制品的數量限制在2005年1月1日前全部取消。此外,受制于數量限制的產品還將在過渡期內享受一定的配額增長率。

中國入世談判大事記 入世基本權利入世相應義務

中國入世關于經濟政策方面的承諾 

 

   上一頁   1   2   3   4   5  


返回頂部文章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