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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國在逐步完善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移送程序,完善打擊金融犯罪的合作與協調機制,繼續加大對洗錢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洗錢案件查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配合公安機關及其他部門成功破獲洗錢及相關案件50余起,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上百億元。
一、反洗錢行政調查與核查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原有人民幣和外匯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的基礎上,對原有報送程序進行了合理調整,反洗錢監測范圍不斷擴大,可疑交易報告分析質量顯著提高。與之相適應,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積極推進反洗錢行政調查與核查工作,對重點可疑交易信息進行必要的核實和補充,成功排除正常交易活動,準確跟蹤涉嫌犯罪線索。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進行反洗錢行政調查與核查1614次。
圖5.1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行政調查地區分布情況
注:括號內數字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個數。
(一)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行政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對人民幣重點可疑交易信息的行政調查。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對全國的數據進行匯總、篩選、甄別和分析后,將其中重點可疑交易信息移送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統一部署行政調查。此外,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對轄內發現的重點可疑交易信息也可以進行必要的行政調查。2004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專門發布《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接收和調查操作程序》,對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程序進行了規范,該規范性文件在2005年得到了充分的貫徹落實,取得了明顯實效。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重點可疑交易信息進行行政調查673次,主要集中在廣東、浙江、上海、陜西和四川等地。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行政調查地區分布情況如圖5.1所示。
(二)國家外匯管理局反洗錢行政核查
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外匯重點可疑資金交易信息的行政核查。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全國數據進行匯總、篩選、甄別和分析后,在將全部數據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的同時,將需要重點核查的名單下發有關分支機構進行初步核查。200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對重點名單進行行政核查941次,主要集中在廣東、浙江、四川、山東和廣西等地。
200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行政核查地區分布情況如圖5.2所示。
圖5.2 2005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反洗錢行政核查地區分布情況
注:括號內數字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個數。
(三)調查與核查情況分析
2005年,人民幣的重點可疑交易和外匯的重點可疑交易信息呈現出如下特點:涉及交易筆數多,金額巨大,資金交易層次復雜,結算方式隱匿性強,重點地區集中,涉及面廣。具體而言,重點可疑交易信息涉及全國大部分地區,其中以廣東省和浙江省為重點,兩省的重點可疑交易信息占全國總量的61.4%,特別是廣東省尤其突出,占全國總量的40.5%。
這一現象基本與各地的地域和經濟特點相適應: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走私犯罪比較猖獗,以涉嫌走私活動的可疑交易信息居多;云南省是毒品犯罪的重點地區,涉毒洗錢的可疑交易信息比較突出;江浙地區民營商品貿易發達,部分領域現金交易的傳統根深蒂固,大額現金交易比較集中;深圳市和珠海市毗鄰港澳,非法經營買賣外匯業務的地下錢莊較多,外匯可疑交易的情況比較明顯;新疆等地為吸引外資而實行的優惠政策,給非法炒匯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從而在新疆和我國東南地區之間形成了巨額的可疑資金流動;受黃金市場價格強勢的影響,甘肅省、山東省等黃金產地出現了異常的巨額現金交易活動;此外,不法分子利用湖北省等地區優惠政策,以物資回收公司為掩護,涉嫌偷逃稅的可疑交易也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