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反洗錢監管工作是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好反洗錢監管工作,可以督促被監管對象建立有效的預防控制機制,從源頭上監測與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異常和可疑資金流動,及時向反洗錢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線索,為控制犯罪分子轉移和藏匿非法所得贏得時機,為跨境追繳違法資金提供有力手段,最終實現預防和打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目標。
一、反洗錢監管機構與被監管機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承擔“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并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中國金融業反洗錢的監管機構。
金融機構作為資金流動的載體和媒介,是洗錢活動的主要渠道之一。金融機構處于反洗錢的前沿地位,是反洗錢體系中重要而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金融機構人員了解客戶和交易情況,具備金融專業知識和技能,有利于識別和發現洗錢活動。目前我國的融資渠道仍然以間接融資為主。2005年底,銀行業總資產占整個金融業總資產的90%以上,銀行業是金融行業的主要構成部分。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從我國具體國情出發,繼續將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等金融機構確定為現階段反洗錢監管的主要對象。
隨著中國反洗錢法律、規章的不斷完善和健全,以及反洗錢工作全面、深入地展開,按國際反洗錢標準與實踐的要求,保險、證券期貨行業以及一些特定非金融行業也將逐步被納入被監管范圍,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加快制定相關管理規定。
二、反洗錢監管工作的主要內容
反洗錢監管工作就是反洗錢監管機構通過一定的監管手段和方式,督促被監管機構提高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履行各項反洗錢法律法規賦予的特定義務,識別和防范金融風險,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及時報告可疑交易活動,協助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預防和打擊洗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穩定,創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經濟環境。
2005年,中國反洗錢監管的主要內容是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執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的情況,即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反洗錢內部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制定反洗錢工作操作程序,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或者指定其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并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加強對分支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管理。
● 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情況,即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身份登記制度,審查在本機構辦理業務的客戶的身份,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假名賬戶,不得為身份不明確的客戶提供服務。
● 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交易報告義務的情況,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識別客戶的基礎上,將符合規定的大額資金交易和可疑資金交易,按要求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報告,最后統一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涉嫌洗錢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 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遵守保密規定的情況,即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守反洗錢工作秘密,不得違反規定將客戶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大額資金交易報告、可疑資金交易報告以及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洗錢的情況等反洗錢工作信息泄露給客戶、其他單位或個人。
● 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交易記錄保存規定的情況,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整地保存客戶的賬戶資料和交易記錄。
● 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其他反洗錢規定的情況,主要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配合司法機關和執法機關的反洗錢工作,開展反洗錢培訓、宣傳等。
三、反洗錢監管手段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采取的反洗錢監管手段主要包括政策指導、評估金融機構風險、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等。
(一)政策指導
政策指導是一種常用的、力度比較溫和的監管方式,通過對金融機構提出政策建議和操作指引的方式,使金融機構充分理解監管機構的管理意圖,從而更好地執行反洗錢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
2005年,針對從反洗錢監管特別是現場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出了《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反洗錢規定防范洗錢風險的通知》,一方面要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加大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監管力度,依法嚴格查處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另一方面強調了各金融機構必須從認識上找根源,從觀念上找差距,從措施上找不足,重點解決好以下問題:第一,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增強工作主動性。第二,金融機構要認真履行反洗錢法律義務,嚴格執行反洗錢規定,盡快建立起機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控制有效的反洗錢體系,保障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第三,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要切實增強法律意識,進一步明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照反洗錢規定的要求改進和加強反洗錢工作,自覺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工作需要,召開了商業銀行通報會,部署和指導反洗錢專項工作。中國人民銀行還每季度召開一次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報告工作座談會,督促和指導金融機構了解報送標準和程序、提高報告質量。
(二)評估金融機構風險
基于風險的反洗錢方法已成為發達國家重要的反洗錢理念和舉措。我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反洗錢評估工作,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通行做法的基礎上,探索評估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識別、評估金融機構洗錢風險的指標體系,按照風險差異分類指導和監管金融機構。
(三)非現場監管
2005年,為了隨時掌握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要求金融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地上交工作報告和有關統計報表,包括開展反洗錢內控建設、反洗錢崗位人員配置和調整、反洗錢培訓宣傳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選擇地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采取多種形式的反洗錢非現場監管手段,并積極探索完善反洗錢非現場監管的途徑。
(四)現場檢查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開展了現場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就相關事項詢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查閱、復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
(五)監管報表
為及時有效地掌握現場檢查工作情況,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反洗錢監管報表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按季度定期上報。反洗錢監管報表的主要內容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反洗錢現場檢查情況,包括檢查機構數量、檢查賬戶情況、檢查交易情況、資料保存情況、處罰情況等具體內容。
四、2005年反洗錢監管特點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監管整體水平較以往年份有了明顯進步,反洗錢監管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反洗錢監管手段更加豐富。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不僅運用反洗錢現場檢查手段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還廣泛地運用政策指導、非現場監管、信息管理等多種方式,初步形成了一套多層次的監管體系。
反洗錢監管人員的監管素質有所提高。通過各類培訓和實踐鍛煉,2005年反洗錢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普遍有所提高,現場檢查能力增強。
反洗錢監管技術水平上了新臺階。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開發設計了現場檢查相關軟件,研究出一套電子監管信息管理方法,使反洗錢監管技術明顯提高,節約了監管成本,提高了監管效率。
專欄3.1 2005年反洗錢現場檢查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和633個分支行對3,351個銀行類金融機構執行反洗錢規定的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
● 共檢查賬戶3,928,655個,其中有86,794個賬戶涉及開戶信息不完整、未按規定在開戶時審查客戶、匿名和假名賬戶等問題,占被查賬戶的2.21%。
● 共檢查本外幣支付交易127,454,061筆,其中涉及違反大額交易報告規定的交易155,640筆,占被查交易的0.12%;涉及違反可疑交易報告規定的交易1,379,082筆,占被查交易的1.08%。
● 共檢查賬戶11,518,890個,其中查出保存資料不合格賬戶66,726個,占被查賬戶的0.58%;檢查支付交易109,226,215筆,查出保存資料不合格交易18,712筆,占被查交易的0.02%。
中國人民銀行樹立嚴格執法意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金融機構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