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一步健全。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警力布局進一步向基層傾斜,群防群治力量不斷壯大,技防、物防水平進一步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繼續完善,基層基礎工作更加扎實,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以及重點人群的幫教幫扶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打黑除惡、治爆緝槍等社會治安整治行動深入開展,著力維護新疆、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確保了新中國成立60周年慶祝活動順利舉行,維護了全國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保障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六是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繼續推進。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不動搖,不斷落實和完善支持民族地區、邊境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扎實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少數民族事業、興邊富民行動等規劃,139個邊境縣(旗)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58個邊境團場全部納入興邊富民扶持范圍。出臺了進一步扶持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動了少數民族文化發展。隆重召開第五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總結了新中國60年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成功經驗,表彰了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營造了珍惜和維護民族團結、實現共同進步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依法管理宗教事務進一步加強,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集體宗教活動管理辦法、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指導和推動中國天主教“一會一團”和中國佛教協會制定了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宗教事務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僑務工作取得新進展,華僑農場改革發展順利推進,海外人才為國服務計劃繼續實施,海外僑胞對祖國的感情和向心力進一步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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