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厲聲在接受央視網記者采訪
央視網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厲聲7月23日在接受央視網記者采訪時表示,“7·5”事件不會影響到我國民族團結大局;對民族干部的選拔方面不會有任何變化,而且只會加強。新疆自治50多年來,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主要得益于我們國家正確的民族政策。
“7·5”事件不會影響我國民族團結大局
厲聲主任說,新疆“7·5”事件是東突分裂勢力的暴力恐怖犯罪,它和民族問題、宗教問題沒有直接的關系。這場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三股勢力策劃和組織的,他們的目的是破壞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這是違背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各族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的,也是違背國家利益的,因此這一行為不得人心,遭到了各族人民的一致強烈譴責。所以我們說這個事件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民族關系問題,也不會從整體上對我國的民族團結大局構成影響。而且通過這個事件使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三股勢力它們破壞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的險惡用心和罪惡實質,使各族人民更加珍惜和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
新中國成立后,在民族政策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現在從整體發展來看,這是一個非常符合我國國情,并且成效非常顯著的一項民族政策。這次“7·5”事件,盡管是東突恐怖勢力精心策劃的,但是最后它還是可控的,而且事態平息下來以后,人民很快便對這個事情開始反思。國家在短時間內控制事態,人民在短時間內開始認識到東突勢力的恐怖犯罪對新疆社會造成的危害,對民族關系所造成的損傷,而且很快開始修復,這都是我們的民族政策在引導,也就是我們正確的民族區域政策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7·5”事件后新疆恢復需要三個階段
厲聲主任認為,“7·5”對烏魯木齊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經濟發展所造成的損失有很多,特別是在民族關系方面所造成的一些創傷,從意識形態層面的修復還需要一段過程。“7·5”事件與1997年發生在新疆伊犁的“7·5”事件的性質十分相似。“7·5”事件到現在已經12年了,它對當時的社會經濟和民族關系方面所造成的創傷,包括一些對當地的投資等方方面面所造成的影響,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完全恢復。據此,厲聲主任認為“7·5”事件后新疆恢復需要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形勢上一定要遏制住暴力犯罪。不能說基本控制,一定要完全控制。“7·5”事件后,我們國家花了三天時間,應該說已經完全控制了。
第二個階段是善后工作,一個是在人的問題上善后,第二個是社會經濟方面的善后,即迅速恢復社會經濟。在這個方面,我們黨和政府采取的措施比較得力,無論是民族關系的修復,還是在這次事件當中死亡人員的撫恤,包括對受傷人員的救治,心理輔導,以及包括社會經濟的恢復。國家甚至動員了一些庫存的國家物資,來彌補因為事件造成的社會經濟方面的暫時性短缺。所以在這個方面,黨和政府采取的措施到現在已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穩定人心很重要,人心穩定了社會才能穩定,社會穩定才能談上恢復的問題。
第三個方面是要從中長期對新疆的未來的穩定和發展進行一些反思,為什么在二十一世紀,新中國建立六十年來還發生這么殘忍的手段的暴力事件?這個問題需要我們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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