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籌集:來自四個方面
根據謝旭人介紹,今年的700億元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將從四個方面進行籌集,分別是:
--為避免影響正常年度預算,保持2008年中央預算平衡,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32億元中調入600億元,通過“劃轉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科目列支后,轉入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
--從車輛購置稅中調整安排50億元,由“車輛購置稅支出”科目列支后,轉入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
--從政府性基金預算列收列支的彩票公益金中調整安排10億元,由“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列支后,轉入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
--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40億元,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科目列支后,轉入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
謝旭人表示,以上調整后,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2008年中央預算中,“中央財政收入”仍為32531.72億元,沒有變化;另“調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增加600億元。“中央財政支出”增加600億元,總額為35431.72億元。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的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數額較大,今后中央財政還將根據災后恢復重建和資金來源變化情況,對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做相應安排。”謝旭人說。
基金使用:堅持以人為本
據謝旭人介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編制預決算,收入按轉入基金的各項資金實際數列示,支出按實際安排、使用的數額列示。基金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基金安排使用既要堅持以人為本,優先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又要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安排城鎮與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與工農業生產和商業流通等恢復重建資金。”謝旭人說。
據介紹,這筆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災倒塌損壞民房的重建補助;二是學校、醫院、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恢復重建;三是交通、電力、城市供水、污水處理、供氣、受損水庫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四是農林水、工業生產及商業流通恢復,以及震后地質災害治理、移民搬遷等方面的支出。
基金分配使用:提高透明度
如何提高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充分發揮這筆資金的效益?這是社會各界十分關心的問題。
“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況將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謝旭人說。
他提出,為充分發揮資金效益,當前要嚴格依照《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認真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前期工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科學評估,分步實施,抓緊制訂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
他還特別提出,中央和地方財政要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的總體安排,進一步健全制度,抓緊制訂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預算管理和資金分配使用辦法,強化預算約束,規范基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加強對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增強資金和物資分配、使用的透明度,防止侵占、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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