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發展觀是指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包括多個方面,最為緊要的是享有生存權和發展權。科學發展觀不僅對豐富和完善社會主義人權基礎理論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而且為中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實現人民的發展權提供了根本指針。
科學發展觀為發展權提供了價值理念、指明了價值目標。發展權作為一項基本人權,不僅關注人的生存,而且關注人在生存基礎上的發展。科學發展觀為發展權注入了新的內涵。一方面,科學發展觀為發展權提供了價值理念。科學發展觀揭示出,實現發展權,必須立足于人民利益,努力滿足人民的需求,充分尊重人的尊嚴,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另一方面,科學發展觀為發展權指明了價值目標。任何觀念都必須通過一定的載體和途徑來表現、來實現。科學發展觀體現了對所有人平等發展權利的充分尊重,能夠滿足不發達區域、困難群眾加快發展的迫切要求,對于解決經濟社會中的矛盾和問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只有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才能實現共同富裕,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推動發展權的實現。
科學發展觀拓展了發展權的范圍、完善了發展權的理論基礎。發展權與發展觀緊密相連。人類社會進入工業社會以后,發展觀經歷了一個從經濟發展觀到人、自然與社會協調發展觀,再到可持續發展觀的演變過程。但這些發展觀依然具有某些局限性。科學發展觀在吸收借鑒傳統發展觀思想精華的基礎上,克服了其片面性,將發展觀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它突出以人為本,注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強調“五個統籌”,從而實現了發展的主體與主體的發展在內容與形式上的有機結合,大大地拓展了發展權的范圍。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發展權,應當是一項為全體人民所廣泛享有的普遍權利,既保障城市居民的發展權益,又保障農村居民的發展權益;既包括經濟發展權,又包括政治發展權、文化發展權、社會發展權。可以說,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的發展權突破了個人主義人權觀的樊籬,在個人、集體、社會、國家與國際社會、自然環境的互動關系中實現了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的統一。
科學發展觀指明了發展權的實現途徑。發展權的實現,既有賴于主體自主自覺的社會實踐活動,又離不開國家的保障、調節與干預。科學發展觀指明了發展權的實現途徑。具體表現在:首先,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維護和實現人民的發展權,要求妥善處理當前發展與長遠發展、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局部發展與全局發展以及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不因過分強調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其次,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維護和實現人民的發展權,要求協調自由發展與有序發展、高效發展與平等發展的價值沖突,特別是保護困難群眾的權益,實現自由與秩序、效率與公平的價值調適與價值整合。再次,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維護和實現人民的發展權,要求發展的實現形式的理性化與文明化,正確處理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的關系,改變見物不見人的發展模式,堅持以人為本;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改變單純利用和征服自然的做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樹立民主和法治的理念,依法規范城鄉、區域、人與自然、經濟與社會、國內與國際之間的關系,實現發展關系的法治化。所有這些,有利于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有利于實現人民的發展權。(汪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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