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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政策鼓勵與支持
國際太陽能協會榮譽主席、前主席Monica Oliphan認為:
可再生能源是低碳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很多國家都制訂了符合各國發展的可再生能源目標。目標主要基于發電、固定能源、終端能源及溫室氣體排放等這些指標。“十二五”規劃中指出,到15%的初次能源會來自非化石能源,在“十一五”時15%的初次能源則來自可再生能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會在“十二五”計劃中會有所上升。到2020年,生物能源、風能、太陽能可能會增加3%-4%。在2010年時,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太陽能熱水器使用國,占到全世界總體裝機的三分之一。另外中國也是世界上太陽光伏發電生產國,占到全世界的35%—45%,而其中95%都出口了。若說政府能夠增加補貼的,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工作機會會增加。為了更好的使用可再生能源,需要提高能效。為了達到未來更好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目的,僅有技術是不夠的,更需要有良好的政策,需要用政策去進一步鼓勵,另外也需要政府有力度的支持。
6.4 利用可再生能源,滿足中國城市化進程需要
普華永道(北京)可持續發展及氣候變化服務部總監張鑒鈞認為:
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會越來越快,原來一個月耗電只有五十度的農民,進入城市后,耗電量、能源使用等各方面將大大提升。因此,要滿足城市化進程的需要,中國必須在能源供給方面有新的突破,突破的主力就依賴于可再生能源,而不是依賴于傳統能源。未來幾年,可再生能源在中國未來經濟發展中會起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
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有四個方面的障礙:一是法律、法規障礙;二是市場障礙;三是技術障礙;四是融資障礙。在法律、法規方面,政府的一些政策跟企業切身利益掛鉤的政策有一些不是很明確。政策一直在變化,令企業無所適從。風能有很多技術上的瓶頸要突破的,銀行界、投資界對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了解還需要時間,因此相當一部分企業在融資方面也是有一些困難要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