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需外逼中印聯手維權
縱觀有關氣候變化議題的談判尤其是哥本哈根會議,中印在氣候變化議題上的密切合作,已經成為近年來雙邊關系發展的一大亮點。原因可概括為以下兩點:
一方面,某種程度來講,中印的合作是被“逼”出來的。美國政府硬要把自己的減排與中國和印度的減排掛鉤,擺出一副“中印不減我也不減”的姿態。盡管《京都議定書》明確規定發達國家有減排指標,發展中國家并沒有強制減排的義務,但美國仍然找各種理由要中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死死咬住不放。其實,《京都議定書》之所以不要求發展中國家強制減排,是基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人類面臨的威脅是全球性的,每個國家都應采取措施去應對,但歷史上各國溫室氣體累積排放量相差卻很大,發展程度的差距也很大,所以發展中國家采取與自身能力相應的措施即是負責任的表現。美國為盡量少盡義務,采取轉移視線的辦法,盡可能將全球的注意力集中到中國和印度身上。實際上,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很大程度上是打“氣候牌”、“道義牌”,試圖通過設置標準、壟斷綠色技術、爭奪話語霸權等手段,抑制、阻止甚至剝奪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生存權”,進而確保當前有利于西方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千秋萬代”。因此,中印聯合其他發展中國家,共同抵制美國等發達國家的不合理要求,并展開反擊,要求發達西方國家履行先前的承諾,維護了國際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另一方面,中印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合作也有強大的內部動力。第一,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兩國同屬發展中國家,人均GDP都不高,人民生活水平比較低下。兩國數量眾多的貧困人口目前仍在溫飽線上掙扎,許多人甚至還用不上電,這與發達國家民眾“享受型”碳排放形成鮮明對比。現實決定了發展經濟是現階段中印最緊迫的任務,而要發展經濟,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碳排放在一段時間內的增加不可避免。合理的要求要喊出來,要讓世界聽到,要獲得其他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民眾的理解,兩個聲音當然比一個聲音更有力度。第二,借機實現產業升級的需要。兩國現在各產業科技水平普遍不高,對資源的消耗較多,總體來說與先進國家相比有不小的差距。為提升科技競爭力,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恰好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機遇。中國頒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和印度的《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行動計劃》都明確將應對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當然,中印要推進本國減緩碳排放的工作、適應已發生的氣候變化情況,除了自身的工作,也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援助。但發達國家在這個問題上口惠而實不至,提供的幫助極為有限,中印只能聯合其他發展中國家盡力爭取本應享有的權利。第三,歷史上的友好合作起到促進作用,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合作反過來使得兩國關系進一步發展。中印在古代的交往源遠流長,近代又一同反對殖民主義,爭取民族的獨立與自主。印度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非社會主義國家,上世紀50年代,兩國就曾為爭取發展中國家的權益開展過有效的合作。無須諱言,由于種種原因,中印之間目前在某些領域還存在分歧,但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合作對于加強兩國之間的互信、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好感、解決其他問題大有幫助。
求同存異同舟當需共濟
目前中印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合作勢頭良好,可是也必須正視一些隱憂。比如,盡管在被西方國家批評時,中印是捆綁在一起的,但畢竟現在印度的碳排放總量不到中國的1/4(印度占世界的比例大約為4%,中國為近20%),人均排放量約為中國的1/4(中國約等于全球平均值)。因此印度總理特使希亞姆薩蘭在2008年時曾表示,“印度肯定不認為自己是主要排放國”。這樣的現實情況難免會給某些國家離間中印提供可能。
其實,無論是中國還是印度,或者是其他發展中大國,都不是“一個人在戰斗”,因為目前關于氣候變化問題的談判明顯分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兩個集團。中國和印度作為核心,中印和則發展中國家和,可以有力對抗某些發達國家的不合理要求。中印不和則發展中國家集團四分五裂,不但兩國的自身利益無法保障,發展中國家作為一個集體的利益更無從談起,只會讓一些發達國家從中得利。套用近年來形容中印關系的流行語,在氣候變化議題的合作上,我們呼喚“中印大同”。(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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