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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彬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與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總的進程相一致,中國刑法體系的構建也經歷了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一個結構相對合理、內容較為完備的刑法體系。未來刑法體系的發展將朝著科學化、國際化和現代化的方向不斷演進。
當代中國刑法體系發軔于20世紀50年代初期。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并于之后的1952年4月21日公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也自1956年11月16日起頒布施行《關于寬大處理和安置城市殘余反革命分子的決定》和《關于對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決的決定》等一系列刑事法律以及一些包含刑事罰則的非刑事法律。總體而言,中國建國初期的刑法立法十分粗疏,缺乏完整的體系。 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典。雖然該部刑法典條文數量不多并且大多很簡短,是一部粗放型的刑法典,但是它第一次系統地規定了犯罪、刑罰的基本原理原則和各類具體犯罪及其法定刑,是一個體系相對完善、結構相對合理的刑法典,標志著當代中國刑法體系的初步形成。隨后,中國刑法體系得到了進一步的充實與補充。自1981年至1997年新刑法典通過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通過了25部單行刑法,并在107個非刑事法律中設置了附屬刑法規范。中國刑法的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充實,形成了刑法典、單行刑法、附屬刑法規范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的格局。但是,這一時期的刑法立法也存在一系列的缺陷,如刑法的內容不完善、有些罪刑關系的規范不協調、刑法規范過于粗略、刑事立法缺乏總體規劃、立法解釋極為欠缺等。
而1997年新刑法典的通過是中國刑法體系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該刑法典不僅對中國1979年刑法典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完善了中國刑法體系結構,而且結合中國社會發展的需要,全面吸收了25部單行刑法和107個非刑事法律的刑法規范,進一步充實了中國刑法體系的內容,是一部劃時代的刑法典。之后,中國刑法進入了精益求精、深入發展的階段,刑法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充實,先后通過了1部單行刑法(即全國人大常委會1998年12月29日通過的《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8個刑法修正案。至今, 中國已經形成了1部刑法典、1個單行刑法和8個刑法修正案的刑法格局。
綜觀中國刑法六十余年尤其是改革開放三十余年的發展,它主要具體以下幾個方面的鮮明特點:
第一,刑法立法技術日益科學。中國刑法立法技術從20世紀50年代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立法到人大立法,從法規到刑法典、單行刑法、附屬刑法再到刑法修正案,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過程。從總體上看,當前中國刑法立法技術已經日益科學,一方面,修正案已經成為中國刑法修改的主要方式,這有利于較好地保證中國刑法體系的完整性、系統性,也有利于促進刑法體系的科學發展;另一方面,刑法立法注重調查研究和經驗總結與借鑒,立法的靈活性也不斷增強,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刑法內容的科學。
第二,刑法立法的觀念不斷更新。刑法觀念是刑法立法的指導。當前,中國刑法立法已經從早期的工具主義觀念發展為更加注重人權保障的現代刑事法治理念。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等基本原則不僅是重要的司法指導,也是中國刑法立法進一步發展、完善的指導。這種刑法立法觀念的更新有效地促進了中國刑法體系的現代化發展趨勢。
第三,刑法立法過程更加民主。刑法立法的民主性既是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力量的體現,有利于提高刑法立法的科學性和社會效果。當前,中國刑法立法都十分注重廣泛征求包括有關機關、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在內的各方面的意見,其中不少意見得到了立法部門的重視、研究和采納。這充分體現了中國刑法立法的民主性。
第四,刑法體系日趨完備。經過數十年的發展,目前中國刑法體系已經較為完備,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刑法的結構體系完善,刑法典的總則、分則和附則相互配合,章節設置合理,章節之間的比例協調,形成了一個結構合理的刑法體系;二是刑法體系的內容完備,其中在刑法總則方面,無論是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效力范圍等刑法本身的規定,還是具體的刑法制度都相當完備;而在刑法分則方面,中國則充分考慮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內外刑法立法經驗,具體犯罪的設置總體上十分合理、完備。
總體上看,當前中國的刑法體系結構合理、內容科學完備,已經基本能夠滿足中國社會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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