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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9日訊上午9:00,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主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調控”記者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采訪。
有記者提問,地方政府如果住房保障政策執行不力的話要問責,現行的問責機制是如何規定的,如果保障不力,將怎樣問責,怎樣保障問責落到實處?
齊驥表示,關于這個問題,是從去年國務院10號文件到今年國辦1號文件當中特別強調的。穩定房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也包括棚戶區改造,我們一直實行的是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政府負責抓落實,而且要負直接的責任。我們提出要進行考核、約談、問責,就是督促我們的地方人民政府進一步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履行好自己在本地區穩定房價和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這樣一個責任。
齊驥還表示,關于如何問責,具備了什么樣條件進行約談,到了什么程度進行問責,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當中提到了這樣幾句話,有關部門要加快完善巡查、考評、約談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我們將按照國務院要求,來認真研究細化對各地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一些細部的問題。然后提出怎么樣考評、用哪些指標來考評、到什么樣的程度要進行約談、出現了什么樣的問題要進行問責,我們要會同有關部門拿出一套具體的辦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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