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的義務主要有:
一、遵守政協章程。
二、遵守和履行政協會議的決議。
三、政協委員如果嚴重違反人民政協章程或人民政協會議的決議,由本會常務
委員會分別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處分,或撤銷其參加人民政協的資格。
如果不服,可以請求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