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18日在此間通報的數字顯示:加入世貿組織的五年間,中國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持續大幅增長;同時,中國法院的審判領域也不斷發展。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五年來,各級法院創造性地開展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個能夠基本適應國家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經歷住了入世及其后過渡期的考驗。”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曹建明18日在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上通報。
來自最高法院的司法統計顯示,2002年至2006年的5年間,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1997年至2001年的前5年增長了145.92%和141.99%,年均增長17.06%和19.29%;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13170件和12700件,年均增長8.93%和9.55%。
同時,知識產權審判領域也明顯拓寬,不僅涉及訴前臨時措施、網絡著作權和網絡域名、馳名商標認定、植物新品種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民間文學藝術、地理標志、確認不侵權、特許經營合同、反壟斷等糾紛。
“知識產權案件的持續大幅增長和審判領域的不斷拓展,不僅體現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的快速發展,而且反映出全社會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強烈需求和充分信賴。”曹建明說。
據2006年初的初步統計,中國法院現有單設知識產權庭172個,專設知識產權合議庭140個,共有知識產權法官1667人。
曹建明當天通報的2006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情況,可以視為五年來中國知識產權審判一個極好的注腳:在剛剛過去的一年里,中國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繼續保持增長勢頭,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14219件和14056件,同比增長5.92%和4.95%;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2686件和2652件,同比減少13.74%和12.07%。
此外,中國知識產權訴訟制度在2006年得到進一步完善,最高法院制定了涉及不正當競爭和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審理的兩個新司法解釋,修訂了網絡著作權案件司法解釋。(記者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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