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部教授 向春玲
記者:在現有社會財富分配體系中,社會成員可以從市場中賺錢;如果遇到意外風險,可以從政府那兒獲得救濟。專家稱前者為市場進行第一次分配,主要追求效率;后者為政府進行第二次分配,主要追求公平。
那么,是否還有提出第三次分配的必要?
向春玲:市場經濟是一種競爭經濟、風險經濟,“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政府的第二次分配,又主要著眼于保證社會成員的普遍權利,無法完全照顧到每一個公民或某些特殊群體的利益。這樣,市場機制和政府機制之間就有一個“真空地帶”。縮小和消除這個“真空地帶”,一要發展經濟,二要完善社會分配體系,因此有必要提出第三次分配。
與前兩次分配不同,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下的再分配。通過社會公益組織以自愿捐贈等方式,資助社會困難和特殊群體,使社會分配更趨公平。
記者:推進第三次分配,公益事業是主要載體。但是,我國公益事業目前還比較弱小。當前推動第三次分配的時機是否成熟?
向春玲:我認為,當前已初步具備推進第三次分配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首先,2000年我國社會總體上已進入小康社會,人均GDP目前已過1200美元,一些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人均GDP已超過3000美元。
其次,在社會富裕群體中,越來越多的人萌發出承擔社會責任、扶貧濟困的公益之心;在社會普通成員中,涌現出了1600多萬熱衷公益事業的志愿者群體;在社會團體中,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慈善總會、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殘疾人聯合會等社會組織,都將濟貧救災、助弱幫殘等公益事業作為工作的重心。
記者:當前,推進第三次分配存在哪些困難和障礙?
向春玲: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特別是農村和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滯后,會影響第三次分配經濟基礎的廣泛性。進一步推進第三次分配還存在著以下問題:一是政府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政策的有效保證;二是進行第三次分配的公益組織不多,現有公益組織的誠信、自律和公信度還有待加強;第三,慈善公益志愿性捐款很低,社會成員的公益意識比較欠缺。
記者:推進第三次分配,雖然是社會自我管理行為,但政府的責任也不小。政府應該為此做些什么?
向春玲:首先,要不斷增強第三次分配的經濟基礎;其次,為鼓勵社會富裕成員捐資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政府可借用國際通行的辦法,減免捐款的所得稅;第三,大力發展社會公益組織,并在全社會倡導公益精神,對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的社會成員給予合理的社會激勵,更廣泛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記者 王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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