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自己沒錢,我恨家里貧窮,我恨趕我出考場的老師!”昨日上午,兩大學生對記者說。因拖欠學費未繳,他們被監考老師趕出了考場。(11月27日《新快報》)
不可否認,由于種種原因,許多高校都面臨著收學費難的難題,而學生長期拖欠學費的確會影響學校辦學,但不能以趕學生出考場這樣極端的方式來催交學費。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眼下,高校巨額的學費使一些窮困家庭的孩子不堪負重。此前有媒體報道說,西南交大一位學生為解決學費和生活費,兼職三份工作而累死途中。實際上,拖欠學費,對學生而言,他們是無辜的。作為受教育者,盡管他們都已近或者已經成年,但是一方面,我們卻不能象國外一樣,提供給他們相應的崗位,另一方面,學校的減免學費和勤工助學崗位也“僧多粥少”。同是中國的公民,教育資源和受教育條件是不均等的。
處于青春期的大學生有很強的自尊心,普遍愛面子。在我看來,故意不交學費的學生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學生不會無故不繳費,可以肯定,欠學費者大多是家庭困難的學生。按理,高校應當設身處地去共同尋求解決的辦法,多為困難學生考慮才對,更不能在精神上給他們施加壓力。
而監考老師趕他們出教室,僅從師德而言,他科不是一個合格的老師。今天教育的新理念不僅要求老師有“傳道,授業,解惑”的本領,還提倡老師是學生的“引路人,學生的輔導者,幫助者。”老師應該以行動感化學生,而不是作出另學生都難以接受的行為。我想這種做法,深深傷害了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僅有損老師的形象,也會使學生對老師大失所望。
孔子云:有教無類。教育的公益性原則決定了學校不是商業營利機構,因此,高校應該立足于學生立場,對貧困學生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寬容。(艾模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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