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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解讀
服務價格取消藥品加成 增藥事服務費
意見規定: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
解讀:
劉國恩(北京大學光華衛生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執行院長):醫改文件中只是說,醫療服務的價格機制要通過改革不斷理順關系,雖然提到了逐漸取消藥品加成,改變以藥補醫的機制,但大家會擔心,取消了以藥補醫,怎么去補償?
在這次指導意見中,明確的寫了是用“財政補貼和服務收費”,這雖然不是亮點,但是讓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加清晰。
疑問:服務費會不會轉嫁給患者?
劉國恩:醫療服務價格機制改革是個難點,醫院的服務價格肯定要上升,但是這就要和醫保制度配合著走,關鍵還是醫保能不能為患者買大頭,患者并不需要關心醫療服務費用漲了多少錢,而是要關心最后我到底看病花了多少錢,即使服務費上漲,醫保依然可以報銷。醫療保障制度的建立,是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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