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
不愿給自己添麻煩
怕出現糾紛擔責任,嫌自然分娩產程長
據了解,在歐美等國家,產婦和家屬如果沒有充分理由,很難說服產科醫生做剖腹產手術。那么,我國孕婦盲目選擇剖腹產時,醫生扮演了什么角色?她們為何被牽著鼻子走?
去年10月14日,廣西南寧市第八人民醫院被告上法庭。起因是該院接生的一名嬰兒出現臂叢神經麻痹(即產癱)。嬰兒父母認為,醫院在胎兒重達4200克的情況下,仍讓產婦順產而不進行剖腹產,判斷失誤,應對由此造成的產傷承擔賠償責任。
“產科是醫患糾紛的重災區。”北京市海淀區生育質量技術指導組組長、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李詩蘭表示,分娩本身是一個復雜過程,具有諸多不確定性。通常情況下,順產還是剖腹產,醫生會根據孕婦的身體情況決定,沒有醫學指征者不進行剖腹產。但是,如果孕婦提出剖腹產要求,醫生沒有答應,出現意外就會給醫院帶來糾紛和被動。
“從職業道德角度講,幫助所有產婦順利生育是每個產科醫生的責任。” 李詩蘭說,但在醫患關系緊張的今天,對于沒有剖腹產指征的孕婦,醫生在講明利害關系后,對方仍選擇剖腹產時,醫生大多依從,這里有明哲保身的無奈。目前,“產婦及其家屬堅持要求”已成為業界施行剖腹產的一項條件。
“醫生怕麻煩,不愿意給孕婦開產程,是剖腹產增多的另一因素。”于松介紹,初產婦順產的產程一般較長,有的長達一天。醫護人員不敢掉以輕心,精神始終緊張。而剖腹產手術一個小時左右,便于速戰速決。因此,為減少產傷、死產和新生兒并發癥等緊急情況發生,醫生更愿意選擇剖腹產。為避免醫療糾紛,有些醫生甚至見孕婦稍有異常,就施行剖腹產手術。
價格的利益驅動,是否也是剖腹產率上升的推手?于松對此持否定態度,“醫院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床位周轉的速度。”
據了解,北京三甲醫院順產住院時間為1—2天,各項費用累計4000元;剖腹產住院5—6天,藥費、床位費、治療費等加在一起,約需6000多元。因此,剖腹產未必比順產效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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