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窮的國家,越高的個人支付比例
其實類似的事情我們也在做。從1998年開始逐步推行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也采用的是這種個人掏一點、單位掏一點、政府補一點的方法建立社保基金。新的醫改方案寫在第一條的任務和目標就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3年內使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和支付限額。”
這些都是正確的方向。那么,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自己多掏一點,單位多掏一點,政府多補一點,是不是就能達到大家看病都有保障,全額或高額的報銷醫藥費用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要看看如果想達到發達國家那樣的保障水平,到底要花多少錢。
衛生總支出占GDP的比重,2005年美國15.2%,法國11.2%,英國8.2%,這是非常高的比例,況且我們有數倍、數十倍的人口,能不能達到這樣的保障水平一望便知。在多年的高速增長后,2008年我們的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即便如此也沒有很多發達國家的人均醫療支出高。在世界衛生組織有關各國醫療支出和保障水平的那張寫滿密密麻麻數字的表格上,傳達著這樣的信息:醫療的支出和保障水平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越窮的國家,越低的醫療支出,越高的個人支付比例。
但總之,我們應該會有所提高,因為我們有很大的進步余地。在2005年中國的衛生總支出只占GDP的4.7%,政府衛生支出只占政府開支總額的1.0%,而同年美國的這個比例是21.8%,法國16.6%,印度3.5%,而且政府承諾在這次醫改中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其實,在由政府主導的基本醫療保障的建設中,最為核心的原則是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最大程度地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而在現今的中國,低收入的農民當算是最大的弱勢群體。在巨大的城鄉差別面前,增加的投資無疑應該首先用于提高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覆蓋率和保障程度。也許每年數千元的保障水平對重大疾病來說顯得杯水車薪,但低水平、高覆蓋恐怕是必經之路。想想我們3000美元的人均GDP,就會明白保障制度的建立才是目的,而保障水平的提高實在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所以,我非常不安地告訴我的朋友:“我覺得這么貴的藥,恐怕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都很難由基本醫療保障負擔,盡管它是確實有效的治療。”這不是某些醫療制度的改善所能根本改變的,一個國家醫療的保障水平不可能逾越它的經濟發展水平。但一個健康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卻是一百步中必須開始的第一步,它讓我們明白現實,但心存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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