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病剛出院的洛藏更登身體比以前消瘦了不少,但他的心情并不差。不久前他剛從尖扎縣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報銷了數萬元的醫療費。
洛藏更登是青海省尖扎縣德欠寺的一名僧侶,幾年來為治療肝硬化在青海大學附屬醫院數次住院。“我已花了近10萬元的醫療費,好在政府把我納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洛藏更登說。自2006年以來,尖扎縣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已先后為洛藏更登報銷了3.7萬元的醫療費。
“僧侶也是公民,他們也有享受國家政策的權利。”中共黃南藏族自治州州委書記李選生說,寺院就像一個“村落”,可以將政府在農牧區實施的政策延伸到寺院,使寺院和僧侶都受益。
2003年,青海省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伊始,就將寺院僧侶和教職人員納入新農合范圍。青海省衛生部門在審批各地新農合試點方案時明確規定:重視和支持寺院僧侶和教職人員參加新農合。
2006年,青海省衛生廳印發通知要求,僧侶和教職人員以寺、廟、觀、堂為單位參加新農合。僧尼的參合金由所在鄉鎮合管辦統一收繳,屬于特困醫療救助對象的僧侶還能得到民政部門的資助,并享受貧困農牧民醫療救助政策。參保后,鄉鎮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每月到寺院為僧侶報銷醫藥費用。寺院僧人在政府補助、個人繳費、報銷比例等方面享受與農牧民同等待遇。
在青海省著名的藏傳佛教寺院——塔爾寺,剛剛參加新農合的僧人洛桑高興地向記者展示他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他說:“我們這里(的僧侶)都參加了新農合,這是今年3月份辦理的。這樣看病不用發愁,心里感覺踏實多了。”據了解,這個寺院的752名僧侶已經全部參加了新農合。
根據傳統,藏族僧侶的生活主要由自己的家庭和所住的寺院來負擔,而寺院的主要收入則來源于信徒的布施。青海省澤庫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李德英說,對僧侶眾多或者地處人口稀少地區的寺院來說,僧侶的供養成為一個嚴峻的問題。將僧侶納入新農合就是為了緩解這個問題。
隆務寺70歲的卓瑪才旦來自同仁縣和日家村,出家以后主要依靠在家種地的兄弟供養,同時靠替人誦經接受布施。但上了年紀的卓瑪才旦近年來已很少出門,而幾年前兄弟的去世讓他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
卓瑪才旦說:“年紀大了不時有點小病小痛,以前往往是能挺就挺,要不就在寺院的藏醫門診看病。現在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后,有些西醫治療效果更好的病痛,我就到州上醫院去看,畢竟有國家給我報銷一部分醫療費。”
據青海省衛生廳調查顯示,目前青海省僧尼的參合比率已達95%。
2003年后,隨著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普遍實施,西藏自治區對運行了50多年的免費醫療政策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形成了融農牧民免費醫療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優點為一體的農牧區醫療制度。
2007年1月1日西藏實施的新的《西藏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確定了對僧尼的報銷補償政策和方式方法。針對西藏僧尼戶籍所在地與現居住地通常不一致的情況,“暫行辦法”將僧尼的醫療費用補償納入了屬地管理。西藏的僧尼可以在其寺廟所在地報銷相應的醫療費用,而不用像以前一樣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報銷,從而打破了戶籍的限制。(記者姜辰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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