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自持檔案人員激活“死檔”后參加醫療保險的報銷問題,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稱,個人委托存檔后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形式參加醫保后只能報銷住院費用,門診、急診費用不能報銷。
200名自持檔案者激活“死檔”
4月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自持檔案者可到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認定檔案材料、辦理轉檔手續并參保、續保的政策。截至7月,近200名自持檔案者到各職介中心激活“死檔”。
按照規定,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的人員參加醫保,應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基數繳納基本醫保費用。
因化療服抗排異藥發生的門診費用可報銷
此類參保人員只可報銷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1300元)的住院醫療費用,以及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后、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門診、急診費用。
但參保人員因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療服抗排異藥發生的門診費用,到就診醫院醫保辦公室辦理特殊病審批手續則可報銷。(記者溫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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