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衛生局昨天公布本市獲得衛生部批準開展器官移植的11家醫院名單,今后未列入第一批通過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應用委員會審核的醫院和指定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含軍隊醫院),一律不得開展人體器官移植。
上海市衛生局介紹,按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本市各醫療機構將嚴格執行開展器官移植項目“準入門檻”的規定。獲準開展器官移植項目的醫院要成立倫理委員會,對每個器官移植手術開展前進行嚴格審核,內容包括病人告知書、受體知情書等。器官移植手術前需要由倫理委員會把關,倫理委員會中器官移植醫生不超過1/4。未經倫理委員會同意,不得摘取人體器官,將成為器官移植醫生的準則。倫理委員會的任務主要是進行倫理價值判斷,包括病人的生理、健康,有利于移植供體的健康、社會認知等內容。倫理委員會中的專家由倫理、法律、社保等方面人員以及心理等其他相關醫學專業的醫生參與。
上海市成為全國首批獲準開展器官移植項目的醫院及移植項目分別是: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肝臟、腎臟、心臟移植;市第一人民醫院,肝臟、腎臟移植;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肝臟、腎臟移植;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肝臟、腎臟移植;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肝臟、腎臟移植;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肝臟移植;市胸科醫院,肺移植;上海市肺科醫院,肺移植;二軍大附屬長征醫院,肝臟、腎臟移植;二軍大附屬東方肝膽醫院,肝臟移植。本市獲得衛生部指定開展人體器官移植醫療機構一家:二軍大附屬長海醫院,腎臟移植。
根據相關程序,公布名單醫院目前還需要向社會公示。并需持《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至上海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受理大廳直接辦理人體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指定開展人體器官移植醫院的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有效期為18個月。 (記者賀天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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