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將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范圍將從2006年9月底全國50.07%的縣(市、區)擴大到80%的縣(市、區)。”中國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如是說。
農村醫改覆蓋面逐漸擴大,從醫改中受惠的農民也越來越多,但試點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如許多試點縣(市)尚未建立起合理、簡便、有效的農民繳費機制;一些地方合作醫療基金管理還存在一些潛在的危險因素;一些農村醫療機構服務不規范、藥品價格偏高等。這些問題考驗著農村醫改掌舵人和專家的智慧。
專家建議,農村醫改應走漸進式擴容的道路,目前存在的問題還需從改革“財政買單式保障”、“新藥嚴審”等醫療生態環境建設上動腦筋。
財政買單式醫改“進行時”
自2002年中央做出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以后,財政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投資逐步增加,農村醫療改革不斷推進。專家認為,財政買單式的農村醫療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較長時間從制度、保障機制、運行體制等方面不斷地完善和創新。
衛生部副部長朱慶生介紹,從2002年一直到2010年這段時間,所有財政增加的衛生投入將主要用于農村,“2006年衛生部增加的40個億的衛生費用,70%以上甚至80%是用在農村的,包括農村的重大疾病預防,艾滋病、結核、公共衛生、合作醫療等等。”
新農村合作醫療作為農村醫療改革濃墨重彩的一筆,獲得了財政“鼎力支持”。去年,中央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補助標準由10元提高到20元。金人慶指出,2007年地方財政補助標準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斷完善辦法,規范管理,確保參合農民真正受益。
一些專家建議,應趁現在財政收入處于連年增收的時機,增加財政對大農村醫療的投入,從而解決農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不過,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王朝才強調,雖然財政加大了對農村醫療衛生的投入,但目前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還很困難。他說,目前我國財政收入水平雖連創新高,但我國財政收入水平還只能支持我們有選擇地解決一些問題,比如,在農村醫療問題上,財政首先還要著力于農村公共醫療衛生體系的建立,建立應對“非典”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體系等。
即使今年地方財政補助標準達標,目前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仍難滿足農村群眾看病難題,而要求各地把標準定太高又不切實際。業內專家認為,單靠財政解決的農村醫療問題肯定只能是低水平覆蓋,“甚至有的地方還很難建立起這種低水平覆蓋的醫療制度。”
建立多層次保障體系
既然財政難以在短期內解決農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因此,就需通過其他途徑作為其補充。業內專家認為,建立一個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或能更快提高農村群眾醫療保障水平。
王朝才以農村合作醫療為例談到,可以考慮在目前農村合作醫療改革的基礎上,設計更多的機制保障農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例如,可以建立類似城鎮醫療保險的體制,鼓勵部分農民群眾參加醫療保險”,同時,對于農村困難家庭則由財政“管起來”。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丁建臣則認為,應該建立由政府、社會、企業、農村群眾等共同參與的農村醫療體系。他說,除了財政加大投入外,政府可以通過提高鄉村醫院待遇水平,加大基層衛生人員培養等方式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能力。他還提出,政府應鼓勵社會慈善事業,通過慈善捐贈投入農村醫療體系;而對于那些“變相”漲價或制造并向農村地區銷售假藥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從長遠來看,開征社會保障稅將成為支持包括農村醫療改革在內的全國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丁建臣說,通過稅收方式籌集的醫療保障資金能夠保證投入的持續性、固定性和長期性,還可以通過差別稅率或累進稅率達到“對窮人少征稅,對富人多征稅”,籌集到的資金可以用于廣泛的醫療投入。“如果開征國民醫療保險稅,全國每年能夠籌集到2000億—3000億元,這將大大緩解醫療投入不足的問題”,丁建臣認為這種制度安排能夠使絕大多數人看得起病。
醫藥改革將助力農村醫改
目前,農村醫療改革的瓶頸是“錢少藥缺”。所謂“錢少”是指農民可供支配的醫療衛生支出本來就低于城市;“藥缺”則表現為農民本來就少的醫療支出還往往買不到“廉價的”基本用藥。
分析人士指出,藥品降價“見光死”的現象雖非農村用藥所特有,但對農村看病群眾的影響似乎更大。“讓藥品降價落到實處,生病的農民吃得起藥”似乎已成為農村醫療改革的“最低綱領”。
丁建臣表示,應對那些“換個標簽就成新藥”的企業予以嚴懲,同時,對于新藥的審批也需“慎重”。有關統計顯示,目前,我國12分鐘就可以批準一種新藥,這樣的審批速度難免使部分藥品生產企業鉆空子,他認為,對新藥審批應該限量,從制度上控制企業“換標簽”行為。
有關人士還透露,有關部門還將通過“從嚴執行”每五年一次的藥品重審,取消不符合規定的“新藥”,控制藥品生產企業通過申請新藥“規避降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采取了通過定點生產基礎藥的方式保障基本藥品的供給,目前已批準了10家藥品企業生產“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分析人士認為,保障常用廉價藥品的市場供應至少可以減少農村群眾因基本用藥昂貴而導致“小病拖成大病”的現象。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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