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吳湞1日于此間召開的2007年全國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透露,今年國家藥監部門將在藥品生產企業試行駐廠監督員制度。
吳湞透露,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研究、討論《駐藥品生產企業監督員管理辦法》。按照要求,對于第一、二類高風險產品的藥品生產企業,今年各省藥監部門必須派駐監督員;對于生產第三類風險品種的企業,原則上也必須派駐監督員,但各省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有條件的省份也可逐步擴大到其他劑型的藥品生產企業。
吳湞強調說:“駐廠監督員是一項制度,不是指一個人。今年我們將堅決開展試行工作,不能動搖。”
吳湞說,駐廠監督員制度是在當前藥品安全性事故不斷發生的情況下,加強藥品生產日常監管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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